- 2021-04-1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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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 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省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 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 求,结合本企实际,制定我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 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 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 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 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 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 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 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 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 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 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 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 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 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 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 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 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 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 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 员不少于 14 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 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 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 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 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 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 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 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 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 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 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 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 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 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 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 天内有流 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 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 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 xx 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 xx 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 xx 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 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 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 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 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 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 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 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 xx 市疫情联防联 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 “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 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 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 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 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 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 工人员信息提前 2 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 观察 14 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 14 天 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 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 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 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 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 2 次实行 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 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 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 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 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 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 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 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 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 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 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 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 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 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 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 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 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 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 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 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 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 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 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 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 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