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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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894+ 2020年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2894+ 2020年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总体目标 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特困群体给予适当救助的制度。建立和实施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x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确保这项制度顺利启动,平稳运行。 建立和实施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要坚持低标准起步,从城乡特困群体中最困难对象和最急需解决的医疗问题着手,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在实施重大疾病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过渡到以资助贫困群众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重点,以定点医疗救助单位提供优惠服务为补充的救助方式。全x从xxxx年开始全面推行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力争xxxx年在全x建立规范、完善的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 二、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办法 (一)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x、经x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x、经x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 x、经x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的农村特困户; x、经x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 (二)救助办法: x、我x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起步,资助农村五保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农村特困户个人应缴的全部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特困优抚对象应缴全部资金,从优抚经费中列支。 x、x医院、x中医院、x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中心医院为全x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x、对一般性疾病的救助。凡我x辖区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农村特困对象分别凭x民政局当年核发或虽不是当年核发但经x民政局年度复核加盖公章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领取证》到定点医院看病可享受救助,看病可享受下列优惠。 (x)免收挂号费,免收门诊费(含急诊费); (x)半价收取住院床位费、空调费、暖气费、卫生费及其它杂费; (x)减收百分之二十各种检查费。 x、对大病的救助范围。下列城乡特困群体可享受大病救助。 (x)x境内享受城乡特困救助人员。 (x)其他非救助对象患大病无力救治的; (x)交通事故(对方责任的),工伤和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等不予医疗救助。 x、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必须在乡镇中心医院或x级以上医院接受治疗,方可申请救助,其标准为: (x)城乡特困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抚养人),即城乡特困群体中享受困难生活救助的人员,一次医疗费用xxx-xxxx元按xx%救助;xxxx-xxxx元的按xx%救助;xxxx元以上按xx%救助。 (x)对城乡特困对象中无劳动力的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大病人口家庭)和老龄化贫困家庭(子女为特困户或确无赡养能力者),一次医疗费用xxxx-xxxx元按x%救助;xxxx-xxxx元按xx%救助;xxxx元以上按xx%救助。 (x)其他特困对象一次医疗费用xxx元按x%救助;xxx-xxxx元按x%救助;xxxx元以上按xx%救助。 (x)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全年累计为xxxx元,对特困优抚对象的救助在限额以内可以按原救助标准上浮xx%。 (x)住院医疗费用当年有效,医疗终结后,年内一次性支付。 三、医疗救助程序 x、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被救助对象应按照自己的身份相应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领取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必要的病史材料,经本人户口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当事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x、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x民政局审批。 x、x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 x、医疗救助金由x民政局负责发放。 四、医疗救助金的使用管理 (一)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x、x财政拨给; x、社会各界捐赠; x、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 (二)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户下设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分户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分户,由x民政局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城乡特困群体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资助缴费的资金直接从医疗救助金中列支,五保户应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由乡(镇)民政部门提供花名册和用款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从五保转移支付经费直接上划到合作医疗机构,或划转到相应的代理银行或资金专户。大病救助资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直接发放到个人存折,或由被救助对象直接到结算中心领取。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直接从医疗救助资金划拨到供养机构,集中使用。 五、建立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有关要求 (一)实施医疗救助是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由x民政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x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x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救助对象和用款计划,筹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及时拨付到位;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落实优惠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审计、监督部门要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资金会等各社会团体以各种形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三)医疗救助工作中必须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确定公开、公平、公正。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者,应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医疗救助金的,x民政部门要如数追回,并取消其医疗救助资格。 六、组织实施 为使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顺利运行,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x里成立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x民政局设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x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x民政部门为全x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卫生、财政部门为协作单位。同时,各乡(镇)和各单位也要成立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有一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配备有关部门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的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领导工作,力求将此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