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将接班内容逐项交清,不得马虎。‎ ‎2、严禁有事故的情况下进行交接班,必须待查清故障原因或排除事故后,再行交接。‎ ‎3、交接班人员必须将所属设备、工具器材及有关领导指示,项详细交清。‎ ‎4、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不振或班前饮酒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待领导安排后方可离岗。‎ ‎5、接班人员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机房卫生不清洁等情况,可以拒绝接班。‎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