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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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将接班内容逐项交清,不得马虎。 2、严禁有事故的情况下进行交接班,必须待查清故障原因或排除事故后,再行交接。 3、交接班人员必须将所属设备、工具器材及有关领导指示,项详细交清。 4、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不振或班前饮酒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待领导安排后方可离岗。 5、接班人员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机房卫生不清洁等情况,可以拒绝接班。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