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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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575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4月-10月,分为部署、打击、总结3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0年4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打击阶段(2020年5-9月)。各地组织专项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各地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效果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数量及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进行总结。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国家2020年“双随机”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医疗机构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市场监管、公安、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监督抽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建立健全无证行医“黑名单”库,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曝光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附件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检查处理情况 单位 数量 1 出动监督检查人员 人次 2 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 家 2.1其中检查医疗美容机构 家 3 检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 家 3.1 其中检查生活美容场所 家 4 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次 5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家次 6 责令改正 家次 7 移交公安机关 件 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数(件) 警告 (次) 罚款 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8 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件 9 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案件 10 查处超出核准登记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件 11 查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案件 11.1其中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 容活动的案件 12 查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的案件 13 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案件 合 计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