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供大家参考!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春节假期 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专项预案》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及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公司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复工前期防疫准备 1、成立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复工疫情防控。以企业(中心)为网格单元,明确各企业(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将防控责任落细、落小、落实,筑牢防控防火墙。建立联络员制,及时传达公司防疫要求,跟踪企业(中心)防疫动态,做到精准对接。 ‎ ‎2、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交流平台转发中央、省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报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教育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职工防控意识、法律意识。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复工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对疫情的防控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打赢防控疫情攻坚战奠定基础。 3、职工动态排查到位,根据学校人员排查表格,结合公司的实际,细化表格内容,扩大排查范围,特别是增加对企业(中心)合作方疫情和防控工作的了解。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认安全者,方可返岗。与职工签订春节期间途经事项承诺书,与合作方签订相关协议。 4、购置消毒防护用品,特别是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喷雾器等物防技防物资。设置隔离点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 5、明确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隔离措施等预案。 二、复工报备 1、落实省政府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通知精神。各企业(中心)在复工前三天将复工防疫预案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情况报分管(或联系)领导,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将复工时间报公司,待得到公司明确答复后方可复工。 2、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中心),须书面向扬州市政府申请。 三、复工后的防疫管理 ‎ ‎1、认真学习书记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指示,加强各部门的沟通,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坚决执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决策,提高防控的效能。 2、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中心)对外只留一个主门,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所有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和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相关人员按防疫工作流程处置。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电话号码等人员基本信息和近14日途经疫情重点区和高发区等信息的登记工作。 3、尽量以电话、网络、文字清单等形式布置安排工作和请示汇报。使用视频组织开会,集体研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所有职工离扬,均需报批,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学校要求报校人事处批准,非编人员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公司分管(或联系)领导批准,同时回扬后要及时汇报详细行程等相关信息至审批部门(审批人)。 4、确保每个职工都知晓本部门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进一步加强职工防控和自我防护教育,特别是对外服务职工的教育。生产经营场所、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5、严抓疫情防控重点部位和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安排专人做好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毒,禁止随地吐痰,废弃口罩和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专用垃圾桶。 ‎ ‎ 6、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各企业(中心)联络员要定期向所在企业(中心)主要负责人汇报日报情况,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追责问责。 7、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8、如国家和学校出台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公司将按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有力、有序、有效。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省应急综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企业复工带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威胁,做好复工复岗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安徽省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参照执行。 ‎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承担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同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控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做好工作环境及周边区域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落实企业封闭化管理。复工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临时隔离观察室,落实人员、车辆进出体温检测等制度。生产区域、作业场所、办公区域等功能性单元要尽量独立,有条件的采取封闭管理。统筹做好相关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班对到岗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工作,建立个人健康登记管理制度。及时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健康异常者,应及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处置。 四、加强企业环境整治与消毒。企业要做好员工工作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考虑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提高车间的新风量。同时加强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落实门把手、水龙头、物体表面和餐(饮)具等易发生交叉感染的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 五、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灵活多变的错时上班和分时就餐制度,采取分时、分段上班,严格厨师健康检查,分时就餐、分散就餐和餐食打包等方式,防范员工因工作、就餐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同时严禁在企业内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企业会议等活动进行压缩和简化,能通过网络举办的,不得组织现场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尽量控制活动规模和时间,同时做好参与人员个人防护。 六、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企业根据工作性质为员工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防颗粒物的N95口罩。严格现场口罩佩戴制度,对员工佩戴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同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周围进行清洗消毒。对疑似病例或接触过疑似病例的人员佩戴后的口罩、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七、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复工后企业要以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员工的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同时企业要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恐慌及心理伤害,一旦发现有苗头问题,应及时安排单位医务人员或者当地心理干预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的干预和辅导,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附件: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 ‎ 汾西县各类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及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企业复工后蔓延,全力维护全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安全复工复产,根据县委、县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汾西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各类企业复工后疫情的预防、宣传、监管协调、舆情掌控及按时报告等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赵志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宿顺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兰保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荣平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赵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师俊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振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郭珍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各工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兰保担任。 二、实施范围 春节期间放假停产的各类企业和春节期间未放假的企业(包括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讯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企业,群众生活必须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企业,必须连续生产的企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严防输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科学规范、联防联控、常抓不懈。 (二)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三)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决策,全面防控,信息畅通。 四、工作目标 坚决打赢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防控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讲政治、讲大局,切实做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分类分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二)延迟复工复产。除春节期间未放假涉及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及必须连续生产的企业外,春节放假停产的各类企业都要延迟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做好科学防护。 (四)开展摸底登记工作。要对返企职工加强检疫检验和健康防护,并分类造册登记;对来自或去过武汉等重点疫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要指定临时住宿地点进行观察;对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五)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各企业每天要对厂区、经营场所、生活区公共区域、值班室、厕所、楼道、其它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保障职工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毒、通风换气,确保经营场所和生活区环境整洁卫生。 (六)减少人员聚集。各企业要分批次错峰安排职工就餐;减少集体活动,疫情解除前避免举行大规模的职工聚集。 ‎ ‎(七)快速应急救治。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长期监测和防控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经发现发烧、咳嗽、咽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进行诊治与隔离。同时,要对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组织救治的同时,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确诊病例,须在两个小时内将疫情报告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疾控部门,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 (八)建立进出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企业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要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及体温测量工作,在疫情解除前尽量避免安排外来人员来厂参观,对于必要的商务洽谈或者技术支持活动,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九)建立监测制度。每日早、午对职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企业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病缺岗追踪制度,实施日报告,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要保持联络畅通、信息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各类企业全面落实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社会多做贡献。 ‎ ‎(二)严格复工复产的程序。各乡镇(社区)按照梯次复工、分类处置、严防严控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报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经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批复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企业未制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未配备齐全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厂区、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未完成消毒一律不得复工复产;敏感地区返回的从业人员或近14天与敏感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者,没有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合格报告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未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列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8个专项督查组的重点督查内容,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五)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责任不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存在侥幸、麻痹、松懈思想导致疫情蔓延的工作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 (六)实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民政府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各工业企业要将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自2月1日起于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