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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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政教处范文之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  一、工作目标 ‎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  二、工作原则 ‎  1、加强宣传,提高防护能力 ‎  要在学校内加强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蔓延。‎ ‎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部署 ‎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工作 ‎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  四、报告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初步情况,并同时启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五、组织管理 ‎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  组  长:尚顺忠 ‎  副组长:刘智生   陈支顺   蒋贻俊   尚道绩 ‎  成  员:杨正中   向小英   叶明青   汪正云 ‎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  主任:尚道绩 ‎  成员:向碧波  陈支强   兰玉卿  蔡三军 ‎  黄明烽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 ‎  (二)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和落实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根据监测、汇总和收集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提出各类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开展宣传预防保健知识活动,提高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和防护能力。‎ ‎  六、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建立监测和报告制度 ‎  (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不准“三无”产品在校内出售,搞好各项卫生工作。‎ ‎  (二)加强体育锻炼和健康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防病抗病的能力。‎ ‎  (三)建立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要24小时开通手机和疫情监控联系电话,要向县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一)学校所在地区校外发生传染病,要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  1、一般突发事件,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  (1)启动日报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进行病情通报。‎ ‎  (2)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  (3)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  2、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除了准备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外,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  (1)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  (3)对与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 ‎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  3、特大突发事件,在启动二、三级病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  (3)对于缺勤返回人员要做好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要让其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  (4)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 ‎  (5)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  (6)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  (二)食物中毒 ‎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或教师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  1、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院救治病人。‎ ‎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  3、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  4、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发生,要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局,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以免防止事态的发展。‎ ‎  八、责任追究 ‎  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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