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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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接市农工委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家庭农场开展了一次自查,现将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农场改革发展举措落实情况 ‎4月7日,收到转发《通知》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并要求将该《通知》对各镇(处)进行了转发。组织县农办、各镇(处)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召开了由主管副书记、副县长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对2015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关于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对该项工作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传达,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挑选4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对需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明确目标、层层分解、确保在市要求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报送检查工作汇报。‎ 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我县现有家庭农场个数17家,其中个人独资企业8家,个体户9家;发展传统种植的15家,养殖的2家;规模流转土地100亩以下的5家,100亩以上的12家;注册资金3万-80万元的12家,200万以上的5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要分布的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等镇。‎ 为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县于2014年9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一是对流转农村土地100亩以上,期限5年一是的按农户6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农场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的奖励;四是专门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列支150万元,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经营主体、流转大户给予扶持、补助和奖励。‎ ‎(二)存在问题。从我县现有的14家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引导管理混乱。尽管国家、省、市工作中多次提及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但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的家庭农场,由县哪个部门具体统一管理引导,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农户不知道、不明白家庭农场怎么发展运作、受谁管理引导,致使农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回家各自发展。上级要家庭农场摸底情况时候,我们也只能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注册数据拼接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和镇(处)对情况根本不了解,农户也不知道将农场经营发展中存在实际问题找谁倾诉?上级出台有利扶持政策时候咨询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2、缺少政策扶持。部分农户对家庭农场发展有热情、积极性高,但是,农资和流转土地占用了农民大量流动资金,而现代农业的机械化、昂贵的农机设备制约了其发展,搞土地整理无财力,有心无力。一些处于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但却遭遇了融资难题。3、流转不够规模。由于农户间家庭承包地细碎、零星地块的现状,家庭农场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其次还有租期稳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明确指导和服务部门。建议省、市出台文件,明确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后该由县哪个部门主管,农户在家庭农场经营中怎样规范发展,捋顺工作关系,明确部门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制定发展计划,完善服务措施,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继续落实资金扶持政策。依据我县去年制定的《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积极做好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补助对象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确保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到位,用于提高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建设。‎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防止在土地流转过程暗箱操作,损害集体利益。‎ ‎(四)探索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探索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对家庭农场信用等级组织评定,授予相应的授信额度,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把家庭农场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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