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业局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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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业局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最新林业局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要求,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统筹发展的理念,将扶贫工作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没、发展林业产业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林业扶贫的目标任务,深入挖掘林业扶贫潜力,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增强全县生态屏障功能为核心,以落实生态补偿项目扶贫、发展林业产业扶贫、促进林业就业扶贫、开展商品林保险惠农扶贫、精准扶贫挂点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林业扶贫工程项目,使林业在富民增收方面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贫困山区群众民生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和优势突出的林业产业体系,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林业生态补助项目 ‎1、落实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补助项目。2016年,计划安排符合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林分4200亩,落实上级补助资金84万元。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切实提高贫困户务工和经营收入。可覆盖贫困农户28户,贫困人口111人,贫困户实施面积610亩。‎ ‎2、落实珠江防护林补助项目。以实施珠江防护林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补助项目为重点,在全县选定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域,进行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实行严格保护措施,优先将具备条件的贫困农户山场纳入项目。2016年,计划实施人工造林6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落实补助资金320万元。可覆盖贫困农户81户,贫困人口312人,贫困户实施面积2780亩。‎ ‎3、落实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以科学经营为指导,以森林资源“双增长”、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全县范围内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的人工中幼林为实施主体,开展中幼龄林抚育。2016年,计划实施森林抚育7000亩,落实补助资金70万元。优先安排贫困户山场列入抚育实施范围,增加贫困群众劳务收入和经营收入,可覆盖贫困农户22户,贫困人口76人,贫困户实施面积760亩。‎ ‎4、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继续落实好全县77万亩集体山林和个人自留山生态公益林补助,确保落实到户到人,其中贫困户690户,贫困人口2770人,每人年均收入500元。‎ ‎5、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项目。以边沿山区耕作条件恶劣、坡度大于25度的非农田保护区农田规划为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退耕后,农户获得还林经济补偿。2016年实施3000亩,项目资金240万元,优先安排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农田列入该项目,覆盖贫困农户165户,贫困人口680人。‎ ‎(二)发展两大产业 ‎1、油茶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调动广大农民、大户和企业参与油茶开发的积极性;坚持科技创新,强化管理,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促进油茶产业高产高效;坚持新造与改造相结合,稳步推进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通过抓好示范基地、示范户及示范企业建设,辐射带动农民推广新品种、学习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2016年,重点在南部乡镇实施油茶项目1.7万亩,其中新造油茶0.7万亩,低产低效油茶林改造1万亩,落实上级补助资金360万元。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该项目,覆盖贫困户102户,贫困人口422人。‎ ‎2、毛竹产业。依托全县丰富的毛竹资源,发展毛竹产业,增加农户收入,减轻贫困程度。加大低产竹林改造力度,定向培育笋用林及笋竹两用林。加大竹类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提升竹制品及笋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强竹林道路建设,降低竹林生产成本,促进竹林集约化经营。着力打造产业链完整、竞争力较强和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全面带动林区贫困户实现就业创收、产业脱贫。2016年实施毛竹低产林改造20835亩,落实补助资金446万元,优先安排符合低产低效竹林改造标准的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建设,覆盖贫困农户491户,贫困人口2220人。‎ ‎(三)提供两类公益岗位 ‎1、林业生态护林员。按照“县管、乡建、站聘、村用”原则,由县政府负责统筹、审定,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具体落实并管理,原则上一个村安排贫困人口1-3名担任护林员。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选择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计划按每3000亩山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争取落实林业生态护林员400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400人,实现贫困户就业脱贫。‎ ‎2、村级防火护林员。由乡镇政府逐步从全县各乡镇贫困人口中选择年龄较轻、身体素质较好、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安排为村级防火护林员。可解决贫困户就业173人,每年人均工资3000元。‎ ‎(四)开展商品林保险惠民业务。按《**省森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等,每亩商品林保险费2.4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0.72元、省财政补贴0.6元,县财政补贴0.12元,投保人承担0.96元,林木保险金额依据树种不同每亩400-800元不等。全县196万亩商品林中,除去种植柑橘的30万亩经济林和22万亩权属不明的山林外,2016年全县投保林木综合保险面积必须达到144万亩,将获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07.36万元。该惠民政策覆盖全县林农,全县贫困户从林木受灾理赔中得到惠顾。‎ ‎(五)实施精准扶贫挂点。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林业局精准扶贫挂点澄江镇黄岗村和罗珊乡泊竹村、筠竹 村,其中泊竹村是“十三五”重点贫困村,黄岗村、筠竹村是“十二五”重点贫困村,筠竹村还属整村移民搬迁村。3个村实有贫困户222户583人,其中低保户79户207人,五保户22户47人,扶贫户121户329人。林业局将组织精干力量7人组成3个驻村扶贫工作组,实施精准扶贫。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订了挂点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采取 “一户一策”、“产业造血扶贫”、“用足政策扶贫”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毛竹林抚育改造、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成立专业合作社等措施增加贫困户收入渠道,提升产品竟争力,利用就业帮扶、教育保障、金融信货、产业扶持、技术传授、兜底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搬迁、结对帮扶等途径解决贫困户缺资金、缺信息、缺技术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因病致贫、因学致贫、自然条件恶劣的突出问题。同时林业局还将筹资10万元以上,帮助挂点村实施村委会设施更新、门坪硬化和村庄绿化,积极协助挂点村向有关部门筹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6年挂点村贫困人口50%以上脱贫,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林业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林扶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造林经营股、计划财务股、防火办、林业产业管理办公室、乡镇林业管理中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生态公益林场等业务股室,要按照《**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政策落实、项目布局、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林业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争取相关政策。紧紧抓住当前国家、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在项目立项、实施规模、补偿标准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四)多方筹措资金。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在有效整合各项生态林业、林业产业建设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形式,参与林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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