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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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事故隐患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3.2 事故隐患分类 3.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 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4.2 生产部 4.2.1 生产部是事故隐患的主管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2.2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 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事 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2.3 负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编制隐患治理资金计划,对各类隐患 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 工程发包或向外租赁的责任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或租赁合同时, 应与承包或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的职责。 4.4 公司各单位(部门)职责 4.4.1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负责,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4.2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 治理方案。 4.5 公司内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 门报告,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 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5 隐患排查与治理 5.1 隐患排查方法 5.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 《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 5.1.2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 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5.1.3 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对隐 患进行治理。 5.2 隐患的报告 5.2.1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 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各 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 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 一份交安全管理部,一份部门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3 单位各班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 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 5.3 隐患的治理 5.3.1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 改; 5.3.2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对隐患要逐项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明 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资金; 5.3.3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组织 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 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有专人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 5.3.4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 人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 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5.3.5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 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5.3.6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 验收,签署意见后报安全管理部门。 5.3.7 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 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予 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5.3.8 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3.9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 附则 6.1 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 6.2 本制度自 xx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7 附件 附件 1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 2 隐患整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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