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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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提高我院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 成立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处置重大疫情救治专家组。 2、病例诊断与报告 2.1、各级医师在发现法定传染病,国家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法定规定外的其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上报医务科和院感办。 2.2、院感办接到报告后,按照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度进行报告。 2.3、医务科组织专家对重大或突发疫情进行会诊、救治。 3、病人的诊治 3.1、预检分诊工作: 3.1.1、门诊部要加强分诊护士的培训工作,认真甄别发热病人和非发热病人,有呼吸道等症状的发热病人应分诊到感染科门诊(发热门诊)就诊。 3.1.2、各临床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3.1.3、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科门诊,同时对接诊处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3.2、病人转运和转诊 急诊科要加强司机和医务人员的培训,随时做好重大传染病及突发疫情对病人的接诊和转运工作,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4、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院感办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院废物的处理,加强监督和指导。 5、物质贮备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认真做好必要的诊治、设备、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检验设备和试剂贮备工作。每年例行检查两次。 篇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 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知道你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治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 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园长)和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内、园内的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时,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地医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学生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向责任医院报告,责任医院核实诊断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4、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生爆发性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三、“疫情分级响应”部分 1、一级响应:一个班级中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由学校、幼儿园采取隔离传染源、消毒杀虫、预防服药、健康教育等相应措施,责任医院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落实防治措施。 2、二级响应:学校、幼儿园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扑疫工作;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三级响应:学校、幼儿园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或发生多例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提出疫情控制建议,并立即上报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执法所负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医院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检诊,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疫情概况,研究安排扑疫工作。 四、“部门职责”部分 1、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卫生防病工作。 2、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调查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传染病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治污染扩大。 (2)、学校、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或保健教师询问病史,做好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发病时间、治疗经过、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目前去向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病历、病情证明等。 (3)、学校、幼儿园相关职能部门应区教育局的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扑疫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学校、幼儿园应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监督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实施隔离、消毒、预防接种等控制措施,有关责任医院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3、疫情期间,学校、幼儿园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落实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项防病措施,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4、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5、学校、幼儿园应按照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五、保障工作 1、组织机构: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都应成立卫生防病的应急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经费和物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责成学校、幼儿园落实卫生防病的专项经费并配置扑疫所需的器材和药品。 3、学校、幼儿园疫情监测网络: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应将学校校医、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寝室的室长等纳入监测网络。 4、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常年卫生防病知识和应急技术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区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 5、卫生防护: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的负责人员,均应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6、总结:疫情控制后,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办法,总结报所在地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要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到位。 篇三 一、 目 的与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的流行和蔓延, 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定, 结合我中心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急性传染病事件的预防、 救治、 调查、 诊断和控制工作。 三、 基本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 依法防治、 群防群控、 果断处置” 的思想, 坚持“政府领导, 部门配合, 属地化管理, 严格控制传染病, 切断传播途径, 减少发病人数, 防治疫情扩散, 积极救治病人” 的原则, 实行分级相应, 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四、 应急组织机构 (一) 120 指挥中心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1、 领导: 主任: 负责应急情况下指挥中心的全面指挥调度工作。 副主任: 直接负责应急情况下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工作及“120” 指挥系统的故障应急处置工作。 2、 成员: 值班组长: 开通全部受理工作台, 设置重大事件专用受理台, 及时向中心领导、 卫生局应急办汇报灾情, 请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其他人员未到达时, 由值班组长根据领导指示下达相关指令, 代理指挥调度工作。 中心领导及有关人员进入指挥调度岗位后, 值班人员进入正常值班工作状态, 协助做好事件的医疗救援处理等指挥调度工作, 做好信息的收集、 反馈, 通过网络系统下达相关指令。 接线调度员: 在值班班长的指导下, 做好信息的跟踪及必要联络, 及时向值班班长汇报并与同班人员互通信息, 保证急救信息的及时、 准确输入。 及时做好重大事件有关情况的信息收集, 领导指示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事件及信息的整理与数据准确性的落实, 密切观察调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二) 120 指挥调度专用 电话: 外线电话: 8081****、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任何人不得擅自 使用 该电话, 确保指挥调度电话畅通无阻。 五、 处置流程 (一) 报告: 接到急性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报警时,中心调度员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卫生局应急办公室。 报告内容: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单位、 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 患者症状, 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二) 接线调度员在指挥中心电子地图中, 及时标注事件地点与各入网医院。 (三) 值班班长根据事件性质和领导指令迅速通知急救站做好救援及传染病防护的各种准备工作, 通知负压救护车及有关车辆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四) 接线调度员随时做好现场情况跟踪, 了 解当前车辆所在方位及现场灾情, 确定是否增援。 (五) 120 指挥中心按上级或应急办指示, 通知急救医院做好接收传染病人的相关防护准备工作; 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迅速组织人力、 物力, 立即到达现场开展传染病学调查等工作。 (六) 调度科与接收医院保持联系, 了 解收治病员承受能力, 并及时向中心现场领导汇报, 由领导与应急办确立分流方案。 (七) 救援任务完成后, 参加救援工作的各类人员协助调度科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工作, 及时将统计信息反馈到 120 指挥中心办公室。 (八) 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向卫生局应急办汇报相关信息, 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传染病事件进行调查。 (九) 每次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 调度科及时组织调度人员分析讨论, 总结经验教训, 不断学习提高。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