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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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书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X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五、整治措施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统筹协调这次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内容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客货运车等机动车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及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超速、超员和不佩戴安全头盔,场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涉嫌盗抢的,假牌、假证、套用牌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客货运车辆违规超载,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1.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镇交管办、交警中队及派出所要加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广泛宣传不按规定驾乘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以及客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对所辖区驾驶员的逐一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努力营造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理解的良好舆论氛围。交警中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利用乡镇赶集和辖区村委会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相对集中的时机,向群众宣传讲解驾乘报废摩托车、手续不全和超员超速的危害,宣讲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是生命的头盔、安全的头盔,让群众远离摩托车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各单位部门要教育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子女首先遵守驾乘机动车的规定,安全行驶,文明通行。 2.开展摸底排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并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今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摩托车盗窃案和摩托车抢夺案等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对辖区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摩托车不留死角地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对手续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假牌假证、套牌、报废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各村(社区)在10月31日前将《机动车管理台帐登记表》交到交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1.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从源头消除摩托车安全隐患。交警中队要加大机动车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和车辆检验关。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标准和考试标准,严禁不参加交通法规和场地道路考试就办证的行为,严格实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考试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机动车入户和年度检验工作中,严禁手续不齐办理入户和车不到场就签字检验合格的行为,严格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实行业务限时办结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让便民服务机制促进办牌办证率,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2.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充分调动镇级各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激情,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全员参战、全民参与的机动车整治阵地战,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全镇达到85%以上。在整治工作中,交警中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加大辖区摩托车整治力度,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酒后、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农用电三轮非法载人的,给予从严处罚。对辖区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要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等措施,让无证驾驶人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2)科学研判、合理布警、联勤整治。一是各部门要结合本次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研判,提出整治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将人员向机动车事故高发(危险)路段、时段倾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交警部门各路面卡点要合理安排警力,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路面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行、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及上路值勤密度,强化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改变当前我镇机动车行车秩序局面;三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卡点要联合交管办、派出所共同参与作战,增强巡逻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预防盗抢机动车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3)集中力量、协同作战、突击整治。镇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机动车突击整治队,深入重点路段开展突击整治,严查重处机动车违法行为。 (4)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坚持工作有记录,对每日扣查、处罚的驾车人和车辆必须记录清楚。各执勤卡点所扣车辆,一律停放在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指定的停放点进行统一看管,严禁工作人员使用扣留车辆。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用足、用透、用好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五个一律处罚措施,即:一是对非法拼(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含不能完善手续)的机动车,一律依法扣留、报废,严禁罚款放行;二是对经常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严禁罚款放行;三是凡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能够完善手续的,一律督促完善手续后予以放行;四是对肇事机动车的责任驾驶人员,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所有查扣的机动车一律上网比对查询是否属盗抢车辆。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治理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镇交通部门要加大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此期间,各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员,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探索机动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在11月25日前上报镇交管办。整治行动开始后,交警中队每天填写《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报表(见附件2)》上报镇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交管办在11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推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整体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三)文明执法,依法整治。交警中队要做好摩托车入户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的准备工作。在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大摩托车完善手续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考试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用最短的时间完善摩托车相关手续。一线执勤人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用语文明、手势规范,对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的,要及时放行,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解释到位、教育到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强行冲关、拒绝接受检查的,要记录车辆号牌或特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查缉,严禁民警驾车追缉,避免事故发生。 (四)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安监站、镇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意安全,自我保护。一线执勤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选择道路宽敞、视角效果较好的路段设点检查,执勤执法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交警中队一线民警必须着反光背心,在固定执勤点要配备反光锥筒。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时段和路段,统筹安排使用警力。 (六)强化督导,逗硬奖惩。各村(社区)进行逐一登记《机动车管理台帐》时做到真实无一遗漏,资料齐全,发现弄虚作假的村(社)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奖励经费。专项整治期间,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2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交通局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华军 副组长:陈帅东、欧阳起湘 成员:罗勇、李承武、张恩宏、江民主、呼红飞、邬志红、谭天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421847),各单位要按照县交通局的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工作重点 ㈠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违法行为 从严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根据全市治超工作会议坚持五个继续、开展四项行动的部署,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立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严格加大路面查控,积极强化源头治超,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坚定不移地完成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的宗旨。 ㈡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组织对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和马路市场的排查治理,发动全面排查并分级建立台帐,按照县交通局整治办的具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查,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要会同公安交警开展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利用裁弯、改坡、设置安全设施和标志等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所管养公路和城市道路进行维护和提质改造,保证道路处于良好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村村通公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对临水临崖路段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参照国家标准跟踪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把近两年来发生过一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险要点段和交通事故频发段作为重点隐患对象,协调相关部门限期把重大隐患治理到位。 ㈢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学习班,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车辆操作规程、道路交通规章制度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对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的培训、考试和聘用过程实行责任倒查。 2、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各部门要督促驾驶人员严格生产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坚持整改;严把生产车辆技术状况关,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因带病作业而引发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从重处罚。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各单位要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畅通工程的考核体系,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农村客运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客运和公交网络。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初步建立覆盖全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 四、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把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驾驶人、每一位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㈡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确保全面排查到位。认真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力争取得实效。 ㈢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针对辖区内的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和问题开展路面秩序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分批分阶段整治到位。 ㈣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组织检查考核,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结果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㈠完善组织机构和责任机制。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㈡强化宣传教育和排查治理。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探索完善加强对驾驶人后续教育培训方法,切实强化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帐(要求提供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列出分期分批治理的目标。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边排查边治理,尽快治理到位。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险要点段和单位要先行整顿治理到位。 ㈢严格整治措施和责任追究。对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和肇事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㈣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帮助支持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认真深入开展。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调度、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