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关于落实数据监管指引与大数据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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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关于落实数据监管指引与大数据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商业银行关于落实数据监管指引与大数据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 商业银行关于落实数据监管指引与大数据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 一、数据监管指引落实情况 (一)监控指引学习贯彻情况 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已于20XX年组织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于202X年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X-2021)》。 一直以来,我行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工作,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列为全行业务发展的重点工作。在2011年,我行已将监管统计归口部门设在业务管理部,并设立组织条线,构建由行长直接领导、归口部门牵头负责、其它部门和基层报数单位协助取数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 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并根据统计岗位职责要求,配备了两名专职统计人员以满足各项监管统计工作的需要,各支行、其它部门相关人员为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填报本机构监管统计数据。 ‎ 本行积极落实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人,以考核激励人的工作格局,确保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行按省联社、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统计管理制度,在20XX年更新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工作保密制度》、《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操作流程》、《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应急预案》、《农村商业银行统计数据档案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统计现场检查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统计业务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客户风险共享信息管理办法》(详见农商行20XX年度制度汇编),所有制度覆盖所有的统计报表和数据要求,并正式发布,对金融统计的内容、方法和口径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保证金融统计报表和数据中每一个统计项目的归属关系及取数路径清晰、准确。 我行在做好统计工作管理的同时,也一直加强统计辅导和培训工作,做到每年至少一至两次统计业务培训或统计业务学习例会,统计培训内容做到实时更新,与现行的统计管理要求相一致。20XX年3月初我行组织各机构信贷会计学习了20XX年人行数据大集中、1104报表的新制度和报表新规定,明确了数据质量年活动中,数据前期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数据治理体系规划情况 ‎ 本行按照省联社数据治理要求开展工作,暂未制定发布自有数据战略或数据治理体系规划。暂未设立数据治理相关组织。本行数据治理的管理组织是本行业务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各支行统计数据治理工作。本行暂时没有此方面的监督组织。也没有建立数据治理决策机制。 省联社发布的数据标准均在本行得到转发、学习和转培训。本行按月通报统计差错,依据省联社重点数据治理要求,加大数据源清洗,严格把关,确保数据源录入准确。 本行数据主要应用于业务经营分析,通过数据分析指导行人经营,为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主要使用的内部数据有:贷款分行业统计月报、房地产贷款统计月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表、个人消费贷款表、贷款分类形态对照统计表、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存款、电子银行报表等。 (三)数据管理情况 本行暂未建立数据标准化规划,无自建系统,尚未建立数据安全策略与标准,未划分数据安全等级等。 行内上报的数据均为电子版,已加强对数据的统一管理,总行对支行上报的电子版汇总后留存备份,并对重要报表打印后上报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银保监局。本行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应急预案》,暂未开展应急演练。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和省联社要求按时报送了数据治理自评报告,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四)数据质量控制情况 ‎ 本行根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和银保监局要求,先后开展了数据质量提升工程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良好标准评估等工作,从制度流程体系建设、报表数据治理情况、数据质量检查及考核机制建立及执行等进行管理。 本行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并进行了内部统计检查。按季度对支行上报的报表行通报考核。 二、大数据建设情况 (一)数据规划及组织建设情况 本行信息科技运用及开发能力欠缺,尚未制定大数据或金融科技规划。本行一直按照省联社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信息科技工作计划,并逐步推进,追赶系统内经营效益好、发展水平高的兄弟行社金融科技建设。本行2020年未有大数据及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制定需求。本行所有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均由省联社统建,所有客户信息均由省联社托管,无本地存储。本行电子银行部是本行数据管理部门,仅负责省联社下发的交易对手信息、定期存款客户信息、客户积分等数据的申请、传递和销毁流程管理。电子银行部属一级部门,但人力有限,仅经理、办事员3人。 ‎ 本行涉及数据统计人员岗位有支行主管会计、信贷会计,总部各统计员等人,其中主管会计、信贷会计每支行各有1位,主管会计16人,信贷会计17人,总部统计人员由各业务部门主要经办人员担任,约6人。并无专门从事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等数据专业岗位人员。尚未建立大数据应用开发的专职团队。 本行2020年计划招收普通员工11名、法律类专业员工1名,并无数据专业人员招聘计划。 (二)数据质量管理情况 本行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由于本行未建立数据下发平台,无法接收来自省联社各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的下发数据,所有业务数据均依托省联社各业务系统提供的部分数据查询及下载功能、综合报表系统、自助取数平台等系统,数据缺项众多,无法进行有效的整合、分析。比如客户信息里缺少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重复、数据统计口径不一,多个管理系统内的数据和综合报表系统里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等数据问题。 (三)自建数据平台及相关系统情况 本行历年来未曾自建数据平台,也无自建业务系统。今年本行将充分利用省联社提供的自助取数平台,满足日常数据使用需求。 (四)数据应用情况 ‎ 本行暂无利用行内数据的应用案例和系统建设。目前,外部数据,仅有利用省联社统一选型入围的同盾数据,用在信用卡申请人身份和资信审核环节,规避了一部分风险客户。具体操作模式是,与同盾科技公司签订合同,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登入公司方的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关客户资信评分,并无系统建设。 本行目前利用行内数据、行外数据的主要难点是,金融科技基础薄弱,数据统计、数据挖掘能力欠缺。在利用行内数据方面,本行尚未建立数据下发平台,无法接收省联社业务数据;本行无数据处理和分析人才;科技岗位人员占比极低,无法满足数据开发需要。在利用行外数据方面,本行服所在地无政务数据集中平台,数据对接难度大;在利用互联网数据方面,信息不通畅。 截至目前,本行暂无外部数据采购计划。 本行认为,省联社开发的所有数据相关产品中,96669贷款直通车、电话银行、金融IC社保卡等三项产品目前价值最难发挥,且使用场景在逐步萎缩。客户体验及功能最需要提各的三项产品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金农信e付。风险较大的三项产品是信用卡、金农信e贷、ETC。本行信用卡缺乏自动贷后检测手段,事前客户准入也缺乏可信大数据来源。信e贷纯信用,在未接入政务数据的前提下,无法做到精准客户识别,存在操作风险。ETC系统建设不完备,集中采购的识别设备质量不佳,客户使用时无法顺利通过ETC关卡现象频发,易引发声誉风险。 本行虽暂未进行大数据发展和应用,但觉得最突出的十个痛点问题分别是: ‎ ‎ 1、本行没有大数据人才储备 2、本行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基础管理制度基础设施为零 3、本行缺乏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的顶层设计规划能力 4、本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岗位不健全 5、本行大数据与金融业务融合的使用场景不明确 6、本行缺乏专业的产品开发人员,没有金融大数据产品开发能力 7、本行当地信息化水平较低,各项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整合工作量大,难度高 8、本行客户群单一,农村中老年客户占比高,网络信息贫,网络活动少,大数据利用价值不高 9、本行缺乏大数据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0、本行缺乏大数据应用可能引发的客户隐私保护等法律风险识别 本行希望省联社大数据发展应优先考虑的七个需求是: 1、省联社应为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的基础平台,供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统一使用,进一步发展安徽农金特有的两级研发体系。 2、省联社应牵头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的基础技术支持,及时响应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科技需求。 ‎ ‎ 3、省联社要加强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情景下的信息安全风险和客户信息保护工作。 4、省联社应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大数据应用产品的指导,推出一项或数项拳头示范产品,推动大数据应用在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落地开花。 5、省联社应将大数据技术基因植入现有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渠道,丰富金融产品的功能。 6、省联社应首先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精准营销、深入挖掘客户金融需求方向。 7、省联社应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大数据征信、网贷业务,从根本上严控信贷风险。 本行希望自身大数据发展应优先考虑的三个需求: 1、在各个业务渠道植入大数据技术,改造综合前端、多媒体自助、ATM、超级柜员系统等。 2、推进大数据征信建设,构建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有的征信数据库,严控网贷业务风险。 3、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化梳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流程,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 三、与数据相关的外部处罚情况 本行近年来无涉及数据项目的处罚。 四、存在困难及问题 ‎ ‎(一)数据信息系统尚不完善,大部分信贷类指标仍采用手工汇总台账,不能实现系统自动化取数。 (二)数据分析评估及业务水平有限,只能通过财务报表汇总各类风险指标报表,没有开发设计相关业务风险定价模型,优化风险定价体系。 (三)统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加强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掌握各类业务统计口径,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工作。 (四)大数据技术开发能力不足,本行没有专职数据开发人员,数据开发基础为零。暂无法独立开展大数据开发与大数据系统建设。 五、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细化岗责,充实人员 对统计岗位职责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岗位分工。进一步充实监管统计的岗位和人员力量,加强团队和激励机制建设,为做好监管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监管统计相关业务和管理制度 进一步梳理、细化监管统计制度,健全覆盖全行报表的管理制度,对监管统计制度和数据治理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 (三)继续加强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 本行将进一步夯实监管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与分析水平,求真务实,有效的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出农商行经营发展的全貌与趋势,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保障。 五、对省联社落实数据监管指引与大数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建议改造基础业务系统和监管数据统计系统,实现涉及的各项基础业务和管理信息的全面覆盖,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从而提高监管数据统计的准确性、有效性,提高数据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数据治理的疑难问题。 省联社应建设一套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应用的基础架构和开发平台,为全省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数据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开发基础平台。 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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