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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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以下是分享的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20〕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 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淮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响应机制和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淮能 控股〔2020〕26 号)精神,集团公司从2 月10 日起全面复工 复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集团公 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后的重大政治任务, 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 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 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 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在疫情防控 期间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项工作。 二、积极复工复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和调度,在确保防护到位和生产 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复产,确保平稳 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单位应要求生产辅助 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委人员同步复工复产。特殊情况不 能按期复工复产的,须经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批准。 三、严格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手续 各单位复工前,要根据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复 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属地防疫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所 在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 小组。集团公司统一将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报省国资委。 四、细致做好人员摸排登记 复工前,各单位要对所有复工复产人员自 2020 27日以来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重点排查是否有与下 列四类重点人员的接触史、身体状况等,如与四类重点人 员有接触史且未满14 天的,一律不得返岗。 1。湖北省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淮人员和近期去过 以上地区的回淮人员。 2。有以上地区接触史人员。 3。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 4。去过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出现发热症状的返回人员。 五、签订承诺书 复工复产人员必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未与上述四类重点人员接触; 如有接触,距 离最后一次接触日起,隔离观察期已超过14 天。不同意签订 承诺书的,不得返岗。 六、加强通勤管理 复工复产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乘坐私家车 或单位统一安排的车辆。乘坐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单位安排专人跟车负责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 七、严格把好入门关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人员凭证进出单位。各单位原 则上进出口要分设,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场 所(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额温仪等),凡未佩戴口 罩、未经体温检测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检测发现 体温异常(超过37)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 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八、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 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凭证出入,外来人员 及车辆严禁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单位,复工复产人员到 岗后无特殊情况的,不得离开单位,再次返回单位必须重新 履行排查、测温等防疫程序。 九、严格控制会议聚集 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 对于确需召开30 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须报经集团公司疫情防 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加强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把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不聚集等作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在公共区域必须 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门走动。单位内部食堂、 餐厅不配备公用餐具,所有人员就餐一律使用自带餐盒、个 别就餐,不得桌餐、聚餐,餐厅进出口实行单通道进出,购 买饭菜不得停留。洗浴实行淋浴。宿舍内不得聚集娱乐、打 十一、严格控制出差和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不开展与疫情防控 工作无关的各类监督检查、调研服务等活动,确需出差或下 基层开展工作的,须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 十二、严格公共场所卫生消杀职工食堂、宿舍、会议室、人行过道、电梯、浴室、卫 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不少于2 次防疫消毒。办公室等工 作场所由职工自行消杀、通风,各单位要加强对酒精等消毒 用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废弃口罩收运处 置的紧急通知》(淮城管办〔2020〕9 号),做好防护用品的消 毒、处置、销毁工作,确保单位内卫生管理符合疫情防控要 十三、加强健康检测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每天对职工 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原则上每人一天测温2 次,并将 健康状况记录在册。若发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 无力等症状的,立即联系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 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新闻媒体中心及各级宣传部门要 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等主要宣传阵地,全面加 强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防控意识和能 力。基层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 群、电话等方式,将疫情 防控措施和要求明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十五、强化督查检查 各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组织、 防疫措施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宣传教育引导、值班值守等 情况开展现场动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防 疫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 某集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钢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部署,行动迅速,效果喜人。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作出表率,得到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认可。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利明表示,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有信心和能力应对市场挑战。他指出,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对接,扎实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工作,审批通过后抓紧正常运转起来。 日前,随着集团公司越来越多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如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成为集团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2月6日,为更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集团公司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国资委会关于省属企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单位迅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全力克服复工复产过程中岗位人员不齐、物资储备不足等困难,在完成安全检查、方案制订、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和严格落实六个不开工规定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做好复工复产申请等相关工作。 截至2月12日,已完成复工审核的单位有12家:集团本级、工国贸、智谷公司、公管公司、电商公司、冶金物资、商贸集团、紫汇公司、云计算公司、杭钢股份、富春管业、外经贸公司,保持连续生产的有5家:宁钢、钢联、紫元(物业)、东菱(物业)、厦门酒店,其他除有特殊要求的单位以外,也均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复工申请,目前正在审核审批中。 此次疫情对集团公司各产业板块业务均产生较大冲击,但是市场还在、需求还在、客户还在,集团公司要求今后一段时期要两手抓、两手硬,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工作,要加紧推动抓改革、促发展工作,快人一步抢抓先机、全面动员开源节流,把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抢回来,为全面实现2020年奋斗目标打下良好基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