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 和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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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 和2021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 2020 年工作总结 和 2021 年工 作计划 2020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遵循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的 工作思路,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科学 谋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民政领域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贯 彻落实。 一、2019 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有力 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双向衔接,对符合农村低 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建 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2019 年, 全县有农村低保贫困对象 211843 人,全年累计发放扶贫低保对 象低保补助金 4588.5 万元,全县农村和城市低保覆盖率分别达到 4.31%、2.09%;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 年 380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4600 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 62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690 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 322634 人 次 7322.7663 万元、城市低保金 17037 人次 631.5978 万元;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 人每月 45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540 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 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 868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970 元,全年发放 照料护理费 1980 人次 163.296 万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 料护理得到充分保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 2017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回 头看”督导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考察、任前资格审查和业务指 导。完成了区级试点 1 个镇 5 个村、县级试点 66 个村的农村社 区试点建设工作,提高我县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优化村级 政务服务中心环境。积极向区民政厅、市民政局汇报我县撤县设 市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县正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全县 审核并发放离任村干部补贴 4249 人。完成了 8 个村委会服务用 房新建的任务及 4 个村委会服务用房维修任务。指导社区继续抓 好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对完工项目进行抽查和验收。 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并通过区级验收,完成 2019 年 xx 与青秀区之间的边界线及界桩的联合检查工作。深入 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影响村(居)公共事务。 (三)依法完成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年内共登记社团 8 个,社团变更登记 4 个,注销社团 7 个; 民办非企业变更 9 个,注销 9 个。做好 2018 年度民间组织年检 工作,年检合格率社会团体为 100%。2019 年,全县民间组织登 记在册 389 个,其中:社会团体 239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150 个; (四)社会事务工作规范管理 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2019 年共火化遗体 2839 具,业务收 入 1186.3773 万元。2019 年全县共劝助 90 人/次,救助 104 人/ 次,护送流浪精神病人员到精神病医院救治 3 人。做好婚姻、收 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 75 例;办理结婚登记 6737 对, 办理离婚 2609 对,补发结婚证 1991 对,补发离婚证 298 人,办 理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 100%。 (五)福利慈善事业始终关注民生 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2019 年共累计发放了 1790 人/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 152.12 万元。开展各项慈善福利慰 问活动,共慰问 71 户 10.8 万元。年内上送了 13 名孤儿和低保 户家庭小孩到南宁市明天学校就读。开展慈善法宣传和中华慈善 日捐赠活动,全年共收到慈善捐赠款 32.4281 万元;全面落实残 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19 年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0711 人次 965.688 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56178 人次 449.4240 万元。县社会福利院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了入住 率,2019 年全院共收养老人 66 人、孤残儿童 14 人。xx 示范性 公办养老福利大楼建设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设置床位 300 张。截止 12 月底投入 1760 万元,在建五楼已封顶。 (六)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时发放 80 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补 助 2745.76 万元。在春节期间开展百岁老人慰问活动,组织基层 示范性老年协会开展文艺演出及游园活动 12 场,不断推进我县 “文化养老”向前发展。扎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和维权工作。2019 年为老年人办理发放老年优待 1494 本。 二、2020 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做好农村低保与精准扶 贫的有效衔接,加快实现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双向衔接。加强对 乡镇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的指导,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持续 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加大六项保障力度,落实城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基本医疗保障、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 全保障、就业创业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待遇保障。做好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继续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核查服务。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居) 民自治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撤县 设市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和四个新成立社区服 务用房建设项目工作;稳步实施惠民资金项目工程、农村三留守 项目;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边界联检工作。 (三)继续推进民间组织、慈善福利、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 发展。加强民间组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孤儿 生活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 服务机构,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广泛开展“中华慈善 日捐助”活动和“慈善救助”活动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困 境儿童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快 xx 示范性公办养老福利机构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加大 80 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 落实力度,做好 2020 年 80 周岁以上高龄补助发放和资格认证工 作。扎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和维权工作,及时为 60 周岁以上老年 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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