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总结-残疾人联合会群众及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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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总结-残疾人联合会群众及信访工作总结

残疾人联合会群众及信访工作总结 ‎  篇一:丽江市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群众及信访工作总结  古城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切实解决残疾人反映的问题,现就一年来的群众及信访工作做如下总结:‎ ‎  一、指导思想明确及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根本保障 ‎  残疾人信访工作是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窗口和自身形象的真实体现。为此,我们在全年的信访工作中,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  为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切身权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重要保障来落实,由理事长和汝成分管残疾人信访工作,成立了理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信访岗位,同时制定了信访工作计划,制定了信访岗位职责、纪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并制定了“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实现了残疾人信访工作中指导思想明确、领导主管、专人负责、责任明确的信访制度。努力做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使残联成为真正的“残疾人之家”。‎ ‎  二、充分认识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  残疾人信访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渠道的手段,是残联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它直接关系到残联与残疾人的血热联系,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窗口。残疾人是最脆弱、易受损害的特殊群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深入发展,残疾人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日渐复杂,矛盾越来越突出。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对各级残联贴近残疾人,直接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以及维护好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  三、坚持工作原则,确保了残疾人信访事件得到落实 ‎  在全年的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坚持严格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原则;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原则;四是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我区广大残疾朋友解决了大量关于康复、教育、就医、法律方面的问题。‎ ‎  我们做好了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在残联的工作人员中都有一种视残疾人为自己亲人的优良传统,凡是有残疾人来到残联,首先会做到“说上几句贴心的话,端上一杯解渴的热茶”,再做到耐心地听,认真的记,并尽残联最大的能力为其解决困难。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的愿望和需求越来越多,许多残疾人就到残联来反映需要相关的辅助器具,而多数器具当地无法购买而且价格又太贵,一般的残疾人家庭又无力承担费用。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多方筹集资金并积极与相关慈善机构联系,以出资购买和争取捐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一批轮椅、拐杖、助听器、盲表、座便器、生活自助器等残疾人辅助器具。‎ ‎  本年度我单位分别收到了古城区政法委和信访局发来的关于维护首都稳定上访信息核查加办件后,区残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交办件中的何跃林的情况和近期动向进行了核查。2020年8月25日,在古城区人民的政府矛盾调解中心,区政协主席主持召开了该信访件的调解会议,区政法委、公安局、交警队、西安办事处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区残联理事长和汝成参加协调。会上,参会部门领导根据各自部门职能就何跃林信访件中关于申领驾驶执照的诉求进行了依法解释和解答,区残联理事长也就如何反应一名残疾人的合理诉求,不能违法违规越级上访等方面耐心细致对其做了思想工作,暂时稳定了何跃林的实现情绪。‎ ‎  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当中,区残联将按照区政法委、区信访局的交办要求,通过电话联系、与本人见面、接触其社会关系人员等方式时时掌握何跃林的动向,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认识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根源,积极发挥直接联系残疾人的职能,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教育残疾人通过政策渠道理性合法的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和意见。使其依法以正确方式反映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并将对矛盾尖锐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做得更人性化。把残疾人的信访和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做得更好。‎ ‎  总之,在全年的信访工作中,古城区残联在注重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逐步端正信访导向的同时完全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不良现象,每天到残联串门拉家常的残疾人络绎不绝,残联真正成为了我区广大残疾人的家,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广大残疾人亲切地称残联为“我们残联”,视残联干部职工为一家人。通过一年的努力,单位的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基层残疾人信访工作,为全区的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篇二:市残疾人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残疾人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扶残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  (二)执法检查力度大,每年不少于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执法检查,并形成制度。‎ ‎  (三)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五五”普法规划。‎ ‎  (四)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  (五)努力拓宽残疾人表达民意的渠道,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  二、具体措施 ‎  (一)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1、完善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 ‎  2、修改和完善我市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  3、进一步全面实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扶残规定,培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再上新水平。‎ ‎  (二)形成执法检查制度,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执行 ‎  1、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行力度。‎ ‎  2、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实施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扶助残疾人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自查。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并逐步形成制度。‎ ‎  (三)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  1、贯彻实施《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市和各区、县(市)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并给予特别扶助,为其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  2、推动市法院系统对贫困残疾人采取减免诉讼费等方式实施法律援助。提倡成立残疾人合议厅、巡回法庭。‎ ‎  3、在市和各区、县(市)残联建立残疾人信访维权领导小组,街道(乡镇)残联设立残疾人信访维权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基层法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残联以及社区中,对残疾人维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整体业务水平较强的单位,设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并对他们的做法进行推广。‎ ‎  4、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重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大要案件,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  5、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集体上访案件得到较好解决,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  1、根据全国和杭州市普法规划,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市和各区、县(市)残联制定残疾人工作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汇编成册,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  2、认真接待和调处残疾人日常信访,同时做好残疾人信访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建立残疾人信访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市)信访工作检查,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总结表彰,促进信访工作健康发展。‎ ‎  3、各级司法部门结合业务职能,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并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4、制定计划,对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系统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  5、结合全市残疾人素质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  6、在残疾人工作者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使残疾人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增强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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