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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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 制定以下 *** 县人大常委会 20xx 年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 众切身利益、 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 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 安排听取和审议 “一 府两院” 工作报告。 1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专项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 5 月份召 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 12 次会议对 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 5 月份召 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 12 次会议对 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 5 月份召开的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工作报告, 拟安排 在 7 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5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 9 月 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6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 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 9 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7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报告及法院、 检察院工 作报告,拟安排在 9 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8 、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 9 月份召开的县 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9 、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进行满意度测评, 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县委, 并把垂直管理单位的 测评结果报告其上级领导机构。拟安排在 20xx 年 1 月份召开的县人 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10 、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整改满意度 测评,拟安排在 12 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的报告 1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xx 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关于 20xx 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 20xx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 7 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 会会议上进行。 2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xx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 7 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xx 年 1-10 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 告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 11 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 会议上进行。 4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xx 年 1-10 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 11 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 11 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各工委根据法律的规定,加强和改进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 作,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和制度, 为推进建设法制统一的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基础性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对监督作适当调整或临时确 定监督议题。对列入 20xx 年监督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依照监督法 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 工作如期完成。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