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监委会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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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监委会工作调研报告

镇监委会工作调研报告 ‎ ‎  一、监委会成立组织的基本情况 ‎  2011年11月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镇的监委会具体组建工作正式启动。镇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各村派驻了驻村选举工作组,由各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任期与村委会同届。目前,全镇39个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还有6个村未成立。每村均由2—3人组成,设有主任39人,委员73人,共112人,其中市政协委员1人,党员35人,普通群众 77人,女委员6人。‎ ‎  二、监督委员会工作及运行情况 ‎  一是科学界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按照全市关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村监委会的职责权限,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监委会的工作职责。‎ ‎  进行民主理财。严格实行“村财民理镇监管”的管理模式,村监委会全程监督财务开支,村级集体财务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大小财务收支必须由监委会成员联合理财审批盖章后,才能到镇核算中心报账,很好地杜绝了各种不合理开支。‎ ‎  参与村务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重要会议,参与村务工作全过程,列席会议、了解决策、执行过程。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口头催办、提出质询、工作检查等方式,对村务工作开展的进度、质量、效益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  配合两委工作。积极支持两委开展工作,架起干部和群众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总动向村民积极宣传各项决策,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在监督的同时参与村级事务,尽自己的一份力。永泰监委会成员积极参与卫生整治活动,亲力亲为;北瑞村监委会成员也同其他村干部一样,在防火工作中尽职尽责;桥头村监委会成员配合镇级东环路项目建设,在监督中协助配合村支两委工作。‎ ‎  督促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 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尤其对群众关注的财务公开,规定各村监委会每季度对照在村内已进行完的财务公开填写三资公开表,由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纪委进行备案。‎ ‎  二是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特别是对村级财务业务不精通的情况,我镇举办了监委会培训班,对农村干部执行财经纪律、财务业务、惠民政策等重点监督事项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其懂政策、顾大局,敢监督、会监督的综合素质。同时,镇纪委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创新开展“廉政谈心日“活动,对监委会成员讲廉政要求,消除违纪苗头。‎ ‎  三是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经济待遇。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报酬发放事宜的通知》(济纪文〔2011〕42号)文件精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基础补贴按月如实发放,效补贴绩按照镇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年终民主评议结果一次性发放。‎ ‎  四是提供硬件支撑,提升阵地形象。全镇统一按照“六有”标准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软硬件设施建设,办公用房、桌凳、档案柜由村党支部统一调配,牌子、工作制度、公章、上墙版面、工作记录薄由镇纪委统一制定制作。‎ ‎  三、监委会工作的成效 ‎  一是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监委会通过“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成为了清除误解、消除矛盾、统一干群思想的“民情直通车”,农村信访总量因此明显下降。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参与下,很多村民之间,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得到了满意的处理,保障了农村的长期和谐稳定。我镇南官庄村务监委会在全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积极在“两委”和群众间搭起沟通桥梁,上情下达、下请上传,使群众意见逐步达成一致,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  二是发挥预防腐坏作用,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降低了反腐成本,从机制上管住了干部,解决了“用权一句话”的问题;管住了公务,解决了“决策一言堂”的问题;管住了财务,解决了“花钱一人说”‎ 的问题,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清白,提高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综合效果。‎ ‎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  一是监委会成员综合素质不高。受劳务输出的影响,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选出的监委会成员参差不齐,人员结构老化,在外兼职打工的不在少数。二是部分监委会成员不作为。有的成员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怕得罪街坊邻居,对村委会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成员整天忙于私事,无暇顾及监委会工作。特别是在每月的理财时间去干自己的业务,耽误村里正常理财,耽误报账员按时报账,影响代理中心正常结账。三是个别监委会成员态度不端正。以自己的喜好厌恶为标准来开展监督工作。村里的开支合自己的胃口的就不论是非,一律绿灯,监督形同虚设;和自己有仇的人、有过节的群众、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找貌似正当的理由,拿着群众不愿意的借口上岗上线,拒绝正常开支。四是个别村干部不支持监委会工作。有个别村主要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村里事务就是村“两委”说了算,不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来“说三道四”。‎ ‎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他们对监委会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监委会成员素质,保证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二是理顺工作关系。村党支部是村级事务的决策者,村委会是决策事项的执行者,监委会则对村级事务全程进行监督。党支部和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委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村“三委会”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齐心协力,共同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共同构建和谐新农村。三是建立保障机制。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提高交流等待遇,增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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