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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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626+ 2020年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理工作方案
1626+ 2020年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易发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饮店等单位的全面监控。通过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创建一批餐饮服务“明厨亮照”示范单位,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对象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食堂。 (二)校园周边200米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向各类学校供应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是否建立晨检记录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7.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的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做好我县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覆盖的监测,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我县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及向各类学校供应食品的企业和单位的监督检查。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来源无法查清的食品进行下架、退市;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齐全,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 x 年 2月25日-6 月30日,完成拉网式大检查,形成监管记录档案,责令学校和经营单位整改。2、第二阶段为 x 年 7月 1 日-7月 20 日,组织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股、所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树立为国家负责、为师生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责任追究,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依法整治。各股、所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督检查要全覆盖。对无证经营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 违法经营行为,直至取缔。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三)完善监管机制。在做好全面排查和全力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研究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从根本上杜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