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走读学生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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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走读学生安全责任书

政教处范文之走读学生安全责任书 ‎ ‎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  1、走读生到校和离校时间:早上7:30以后到校,12点放学离校;中午13:40以后到校,17:30放学离校,初三年级18:10放学离校;晚间19:00—21:10上晚自习;周六初三补课:早上7:30以后到校,11:50放学离校,下午13:30上课,15:20放学离校。‎ ‎  2、走读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照学校指定的路线按时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在校外逗留、旷课,不得无故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  3、走读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上学、及时回家,教育子女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秩序,严禁乘坐不安全的车辆上学、回家,发生不安全的事故责任自负。‎ ‎  4、学生家长完全负责子女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的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在上晚自习和周六补课期间,家长必须确保子女路途安全,落实接送措施,否则不得上晚自习和参加周六补课。‎ ‎  5、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审查同意,不得私自在午间、晚间放学后留校,不得在校借宿。‎ ‎  6、严禁走读学生参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纪行为,学生家长负责子女离校后的管理工作。‎ ‎  7、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如遇意外情况,走读生必须及时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  8、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若有不安全事故发生,遵照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9、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  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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