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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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篇一】 学院各部门、各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明纪律要求,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在节日期间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督导考核,搞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对群众需求“推脱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走亲访友、游玩等活动;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或企业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中秋、国庆期间,学院公务车辆(值班车辆除外)一律封存,并停放在学院固定位置。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院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形成纠治“四风”的浓厚氛围,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篇二】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中秋、国庆期间是反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守土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 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 二、明确纪律要求,廉洁过好双节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出现“四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敢抓敢管,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校纪委和基层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 【篇三】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廉洁从教、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就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廉政教育,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对党员和教职员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二、严明纪律,严守纪律红线。 全体党员及教职工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 1.一律不准借节日之名到县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走访; 2.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 3.一律不准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4.一律不准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5.一律不准接受由业务相关企业、单位支付的旅游等活动; 6.一律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7.一律不准公车私用; 8.一律不准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性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9.一律杜绝奢侈浪费行为,要继续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俭朴、文明的原则安排节日期间各项活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园、区)教管办,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督促检查,认真排查可能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县教育局将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