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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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语数教师任教学科教学综合成绩评定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语数教师任教学科教学综合成绩评定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师教学成绩的评价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参照教育局学科教学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教学综合成绩评定方案。 一、评定原则:科学、公平、合理。 二、评定办法:综合评价与起点管理相结合。 三、评定细则 教师教学成绩采用综合成绩评定法。 1、 (1)、作用:综合成绩评定法对教师的教学成绩评定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此成绩作为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的排位、评先评模和奖励依据。 (2)、方法:综合成绩评定法按下列方法计算 A:平均分分值=班级平均分×30% B:合格率分值=班级合格率×40 C:优秀率分值=班级优秀率×30 综合成绩=A+B+C 2、 教师教学成绩的名次排位方法。 按教学综合成绩排名。根据当次考试班级学生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及权重分计算总分,按总分对老师教学成绩排位。 (1)下列学生成绩计算到班级成绩里。 所有定案学生和学生定案后中途转入且班主任同意接收寄读的学生。 (2)下列情况学生成绩不计算到班级成绩中 A、 学生死亡; B、考试期间因公事不能参加考试经教导处批准并报请学校同意的。 C、其它特殊情况,经教导处审核并报请学校同意的。 (3)下列情况学生成绩以0分计算到班级成绩里。 A、 转出、休学、病假、事假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 四、考试 学校每期将严格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 1、考试原则: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2、编排原则,学生班级交叉,单人单座。 3、监考原则:同年级教师相互监考,任课教师不监考任教班级。 4、阅卷:阅卷工作以考试科目教师为主,非考试科目教师协助共同完成。 五、说明 1、下列情况老师教学综合成绩按当次年级实际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并排位。 (1)教师任教原直升的班级。 (2)中途新接任班级且接班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相差3分(含3分)以内的。 (3)中途是新接任班级,接任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相差3分以上,但两差之差值(本次考试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差值减去接班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差值)为0或负值。 2、下列情况老师教学综合成绩,按当次考试班级综合成绩加上接任时综合成绩与年级综合成绩差值超过3分的分值部分。(只计算一学年两期,第三期起不再执行此条规定)。 中途是新接任班级,接班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相差3分以上,但两差之差值(本次考试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差值减去接任时班级综合成绩与年级平均综合成绩差值)为正值。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