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2020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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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2020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纪检委2020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范文 ‎2020年的执法监察工作,要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和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全面推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1、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察机关、水利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重点水利建设实施、水利资金监管使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检查。以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为重点,检查江河治理重点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和纠正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三是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动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主要领导负责制。对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严格实施问责。继续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特别是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进行重点查处。‎ ‎3、加强对优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落实年度任务。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治理未批先建、未验投产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环评审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5、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调控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灾毁耕地复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6、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和省市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7、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8、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等工作,推进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二、围绕打好"五大战役",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五大战役"的战略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重点项目前期、重点在建项目、工业在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建设执行招投标、基建程序和法律法规,以及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转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三、围绕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作为年工程治理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继续加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督促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建设单位发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执行合同和分包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或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 ‎2、推进有形市场建设。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整合,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交通、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强制入场交易。依法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一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施工、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的制定。全面推广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重点扩大水利工程适用该办法的范围。‎ ‎3、严肃查办重点案件。加大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纪律监督的有机衔接。加大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提高信访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注意通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拓展案源渠道。从排查出来的问题入手,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干预谋取私利以及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达到以案促纠效果。‎ ‎4、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改革项目审批办法,建立投资项目管理联动机制等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四、围绕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继续拓展综合监察领域 ‎1、对民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对依法行政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违规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促进以上两个部门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2、对全市林业、环保、畜牧兽医水产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 五、围绕惩治腐败行为,加大对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力度 在日常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和信访投诉举报件调查中,突出"以查促防",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严厉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重点要查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失职渎职案件;查处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未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依法行政,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查处失职渎职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深挖失职渎职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要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理、审批等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失职渎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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