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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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以下简称“五失”青 少年)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的弱势群体, 有针对性地做好 帮扶工作是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殷切期盼, 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个 重点和难点。中国关工委明确指出,“五失”青少年是关工委关爱、 服务的重点对象。 今年初, 省委王东明书记对省关工委的报告作出重 要批示,“望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挥‘五老’优势,在推进青少年思 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帮扶助困特别是关爱‘五失’青少年方面做 更多工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中 国关工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优势,提 高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xx 年 5 月至 7 月,四川省关工委开展了全省百镇(乡) “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 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此次调研方法为: 在全省 21 个市、 州各选择辖区内 1 个县 (市、 区)的 5 个乡镇(街道)共 115个样本单位(宜宾市兴文县选择了全 部 15 个乡),对全乡镇(街道)的“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进行调 查登记。同时,在这 115 个乡镇(街道)中,每个乡镇(街道)各选 择 10 名共计 1150 名“五失”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各市、州关工委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研工作开展扎实有序。省关工委领导亲自带 队分赴成都、眉山、泸州、宜宾、南充、德阳、绵阳、巴中等地实地 调研,深入县(市、区)、乡村、社区、民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研究对策。 省关工委还专门邀请了省委政法委、 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参加座谈,就当前关爱 “五失” 青少年的基本情况、 重点、 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交换了意见。 历时半年,初步摸清了我省“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 问题等。 根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我们对“五失”青少年范围 作了如下界定。 失足青少年: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 或行政处罚的,年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 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 16 周岁 的青少年。 失学青少年: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 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失业青年: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 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 而找不到工作的, 或曾经有工作, 因本人、 家庭、 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 年满 16 周岁不满 28 周岁的 (重 点是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生活困难的青年。 失亲青少年: 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 不满 16 周岁 的未成年人。 此次调查样本青少年总数为 627136人,“五失”青少年 6486 人,占当地青少年总数的 1。03%。据统计资料显示, xx 年全省 6— 28 岁的青少年数量约为 2676 万,按照“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的比 例测算,全省“五失”青少年约 27。56 万人。调查结果显示,经济 较发达的地区,“五失”青少年比例较小,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五 失”青少年比例较大。下表为调研中“五失”青少年分类情况。 对“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六 缺”,即生活缺关照,情感缺关爱,心理缺疏导,行为缺规范,家庭 缺教育,安全缺保障。情感缺失问题尤为严峻,不少人由于长期缺乏 亲情关爱,情绪消极,性格孤僻偏执,多愁善感 ; 不少人法律、道德 意识淡薄,人生理想不明 ; 不少人行为习惯较差,心理状况异常,人 身安全没有保障,极易受伤害。少数人甚至排斥家庭学校传统教育, 有的受社会不良行为引诱,走上歧途,恣意妄为,违法犯罪。 在省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司法、 民政、教育、人社、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在教育关爱困境 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孤残儿童、 “五失”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 富有成效的工作。 各地关工委和 “五老” 志愿者主动作为, 倾情竭力, 帮扶到人,关爱到心,通过结对关爱、心灵关爱、法治关爱、助困关 爱、建立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方式,做了大量关爱“五失”青少年的 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模板 ,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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