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渔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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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渔政工作报告

水产渔政工作报告 ‎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全县2006年水产渔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  一、渔业生产发展情况 ‎  全年共生产优质鲤鱼苗300万尾,鲫鱼苗20万尾,从重庆南川和遵义引进草鱼和花白鲢各100万尾,培育大规格鱼种4.5吨,生产商品鱼840吨,比上年同比增长5%。‎ ‎  (一)进一步规范鱼种场生产管理,确保优质鱼苗鱼种的生产和供应 ‎  目前,我县仅有田生水产良种场和安场擦耳岩渔场两家具备专业法定资质的鱼苗繁殖场。2006年田生水产良种场在主管局水产科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亲鱼的更新换代和提纯复壮,确保和提高了所生产鱼苗的品质和良种化程度,共繁殖鲤鱼苗200万尾,鲫鱼20万尾,培育大规格鱼种3吨;安场擦耳岩渔场生产鲤鱼苗100万尾,培育大规格鱼种1.5吨。基本满足了全县养殖户的鱼苗鱼种需求。‎ ‎  (二)以常规稻田养鱼为基础,大力发展生态渔业、效益渔业,积极推进渔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  1、在发展常规稻田养鱼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渔业。‎ ‎  去年全县共发展稻田养鱼3.2万亩,成为全县渔业发展中最基本的生产模式,平均每亩产鱼10公斤,共产鱼32吨,主管局还在巩固了大坎20亩生态渔业示范点的基础上发展了凤仪小寨坝生态渔业示范点15亩,山峰村生态渔业示范点25亩,俭坪丁家山生态渔业示范点20亩,大力实施“稻鱼三千工程”,并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  2、积极发展池塘养鱼,大力推广和利用山塘、水库大水面养鱼。‎ ‎  全县去年共发展池塘养鱼360亩,山塘养鱼760亩,水库养鱼800亩,至此全县的山塘和水库基本上都得到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并发挥出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  3、大力推广集约化养鱼技术。‎ ‎  (本文“水产渔政工作报告”由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工作报告频道提供参考)‎ ‎  去年县水产部门分别在小雅、庙塘和凤仪巩固和发展简易流水养鱼12亩;还利用芙蓉汇良坎库区得天独厚的水域条件发展网箱养鱼500平方米,并带动周边4家农户发展250平方米,集约化养鱼技术得到普及和推广。‎ ‎  4、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发展名特优养殖。‎ ‎  一是推广埃及胡仔鲶的养殖。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县原水产公司就开展了埃及胡仔鲶的引种和人工繁殖工作,并取得了成功,此项技术填补了省内空白,所以埃及胡仔鲶在我县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和养殖条件。去年,由我县提供技术支持俭坪丁家山生态渔业小区饲养胡子鲶2000多尾,达到每尾个体1公斤,获利1.8万余元。‎ ‎  二是推广南方大口鲶的稻田养殖技术,我县推广的南方大口鲶属芙蓉江野生,经我县水产科技人员引种驯化,进行反复人工催产试验,1998年在田生良种场取得繁殖成功,并进行稻田养殖,当年投放的鱼苗年底个体可达2公斤左右,去年共推广稻田饲养50亩,经济效益显著。‎ ‎  三是开展大鲵(娃娃鱼)的人工驯养和繁殖试验,创办了谢坝娃娃鱼特种养殖场,通过人工手段克服技术难关,建造大鲵仿生环境,并在去年取得人工繁殖成功,获苗20余尾,此项技术达到了省内领先水平,同时关于建立谢坝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这对大鲵资源保护增殖和科研、药用价值利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四是开展棘胸娃的人工饲养和繁殖试验,目前我县共有两个棘胸娃生态养殖场,一个是桴焉棘胸娃养殖场和双龙清溪河棘胸娃养殖场,现两个养殖场均已完成了种蛙池、繁殖池、蝌蚪池、成蛙池等基建工程,并进入到了引种驯化和人工饲养试验阶段。‎ ‎  (三)进一步加大了渔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水产养殖科技含量。‎ ‎  去年为大力实施生态渔业工程和推广集约化养鱼新技术,我局利用“三下乡”‎ 活动举办了三期生态渔业技术培训班,受训人数160余人,池塘养鱼和网箱养鱼技术培训班各一期,受训人数65人,同时派出技术人员跟踪指导,下沉到基层,蹲点指导,率先垂范,赢得了养殖户的尊重和信赖。同时也改善了年群关系,为构建“和谐正安”,服务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二、渔政工作 ‎  渔政工作包括了渔业普法和渔业行政执法两方面的内容,渔政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县渔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问题,已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我县渔政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法治渔,以法兴渔”的渔政工作方针,重点突出三个狠抓,一是狠抓渔业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二是狠抓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狠抓渔政队伍的自身建设,规范管理,严格依法监管,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2006年全体渔政人员克服了管理区域大、执法人员少、管理经费缺、执法装备无等实际困难,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成绩。一年来共查处种类渔业违法案件24起,其中简易程序8起,一般程序16起,涉案人员36人,没收渔船3艘,网具35张,电鱼机3台,罚款0.47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从而严历打击了各种渔业违法行为,调解民间渔事纠纷2起,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具体做法是:‎ ‎  (一)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渔业法制意识,营造渔政监管工作舆论氛围 ‎  一是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滚动电子屏幕、制作宣传标语和永久性宣传碑、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以及《正安县政府关于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年共出动宣传车35辆,宣传人员124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碑3座,宣传标语60余幅,包括悬挂布标15幅,做到渔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二是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利用3·15活动和五月综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渔业相关法规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接受现场咨询150余人次,现场受理渔政举报案件一起。‎ ‎  三是到沿河两岸和全县各大集贸市场以及各餐馆张贴政府通告500份,发放禁渔通知250余份。‎ ‎  四是开展了养殖户和河道承包户的法律法规培训,去年共举办渔业法规培训班两期,受训人数210余人,使我县渔业生产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  (二)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明确职责,确保春季禁渔工作有效开展 ‎  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渔工作是我县渔政工作的重点,从国家农业部到省市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2006年,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挤出6000元资金用于开展禁渔工作,尽管这对于开展时间长达三个月的春季禁渔专项行动来说是杯水车薪,但渔政部门还是克服难关,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有行动、有成效。‎ ‎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对春季禁渔期间的各种捕捞行为、渔具渔法、餐馆经营等都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强制性的规定;‎ ‎  二是渔政部门向各渔船主、渔具和餐馆经营者发放政府通告和禁渔通知,向其宣传春季禁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其规范好自身生产和经营行为;‎ ‎  三是打破时间概念,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全力查处各种渔政案件。因渔政案件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取证难的特点,我们渔政人员在无渔政车和工作经费短缺的情况下经常租车或步行,不辞辛劳,风餐露宿,翻山越岭调查取证,认真查处每一宗渔政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 ‎  四是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将岗位目标、岗位职责、管理范围责任到人,并围绕管理目标,对监督检查做到“四个结合”,即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相结合;江中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相结合。由于措施得力,有效地促进了禁渔工作的扎实开展,使我县基本实现了“岸边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上无河鱼”的管理目标。‎ ‎  (三)依法管理,重点整治,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  1、加大渔政监管力度,建立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  一是建立了河道日常巡查机制,鉴于渔政案件具有突发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只有经常性的不定期的巡逻,才能使案件得到快速及时查处。‎ ‎  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渔政案件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现金奖励(标准为20—‎ ‎100元/件),激发群众揭发渔业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勇气,并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  三是建立渔政协管员制度,探索建立渔政执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每一个河道承包户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渔政协管员证,委托并赋与其一定的管理权限,但不能自行行使处罚权,必须配合县渔政部门实施处罚。‎ ‎  2、着力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一共开展了四次重点专项整治活动。‎ ‎  一是渔具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各市场经营网具和钓具进行了专门清理,共检查市场11个,检查渔具经营户16家,没收不合格网具19张,爆炸钩130颗。‎ ‎  二是开展了违禁渔药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氯霉素、五氯氛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经过对我县各兽药经销点和养殖场(户)认真的清理和检查,目前还没收发现经营和使用违禁渔药的情况在我县境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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