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考试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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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考试应急预案1

学校招生考试应急预案1‎ 为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及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清考试应急机制,实现“安全、准确、按时、守纪、保密”的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和处置试题泄密及考试期间的各类突发紧急事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县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及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责任区组长和各考点督考员为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指导和落实试卷保管、押运及考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收集各考场的安全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提出考场防控安全事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考场加强安全事件防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考场秩序的稳定;督促、检查各考场对安全事件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出现突发事件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负责对考务人员安全教育,督导各学校制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 ‎(二)考点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考点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安排,制定安全预案,在县教育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考点安全事件的防控工作。‎ ‎1、做好考场医务准备,安排好校医或专职医生,负责考试期间的疾病预防、考生一般性医务处理和出现突发事件时的紧急救护工作。‎ ‎2、各考点主考负责本考点试卷保管保密工作,出现试卷遗失、泄密等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助调查处理处理。‎ ‎3、负责考点的安保工作,校园门口、考试区的分隔地带应安排安保人员,严禁非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确保正常的考试秩序。‎ ‎4、遇到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考场秩序。‎ ‎(三)参考学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及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年级组组长、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校考生参加考试往返路途及考试期间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 二、报告制度 在考前,如发生试卷泄密等事件,由县教育局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配合县保密、公安等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在考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考点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教育局视其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试卷泄密、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县、校两级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做好善好处置工作。‎ ‎(一)试卷安全保密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1)在试卷接收过程中,加强保密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试卷袋的核对、清点和监督,严格按规定执行,按程序操作。‎ ‎(2)在试卷运送过程中,严格选派押运人员,做好事前车辆检查,尽量选择安全、快捷的通道。‎ ‎(3)在试卷清点过程中,严格审查参与人员,不准吸烟,不准带茶水入室,不准中途离开,清点完毕履行签字手续,责任到人。‎ ‎(4)在试卷交接过程中,严格交接手续,严防因手续不齐导致试卷遗漏、丢失。‎ ‎(5)在试卷保管值守过程中,严格选派值守人员,按要求设置保管室、保管柜,做到双人双锁,严防失盗、失火等不安全事件发生。‎ ‎(6)在考试期间,加强考生及监考人员教育,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通讯和网络进行监控,严防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及网络泄密。‎ ‎2、处置办法 ‎(1)在试卷接收过程中出现泄密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县招办、县教育局,严格控制涉密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并根据事态情节作出处理决定。‎ ‎(2)在试卷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报县招办、县教育局;立即封锁现场,保护好试卷并向警方报案,请求协助处理,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 ‎(3)在试卷清点过程中出现试卷袋差错时,第一时间报县招办、县教育局,组织保密人员认真核查,纠正失误,并视其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 ‎(4)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出现试卷差错时,第一时间报县招办、县教育局,组织力量彻底查清原因,追回试卷,并视其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 ‎(5)在试卷保管值守过程中出现试卷丢失等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县招办、县教育局,保护好现场,向警方报案,控制泄密范围,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 ‎(6)出现泄密事件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情况进行炒作。并通过县委宣传部,责成县电信、广电部门立即对互联网严密监控,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和炒作。‎ ‎(二)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及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1)考试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各种自然灾害的预报和发展情况,作好应对措施。‎ ‎(2)积极配合卫生、公安、环保、规划建设、交通部门加强驻点周边环境的治理,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考生安全纪律教育,做好考前考试心理辅导,稳定考生情绪。‎ ‎(4)加强考场秩序管理和过程管理。‎ ‎(5)认真做好考生交通、考试期间食宿、活动的安全管理。‎ ‎2、处置办法 ‎(1)考试期间若发生疾病传染、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件,立即启动疾病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预防和救治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同时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 ‎(2)考试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请求警方及相关机构协助处理。同时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办、市教育局、县政府。‎ ‎(3)若发生考生心理失衡、考试受挫或有过激行为,立即通知考生领队或监护人协助处理,做好安抚工作。‎ ‎(4)若发生考生群体之间发生冲突、考生或家长群体性示威的事件,考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开展说服劝散工作,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态,必要时请警方介入,并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事件平息后,要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做好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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