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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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社会保障扶贫20xx年工作方案
社会保障扶贫20xx年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现将拟定20xx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任务内容。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20年,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到2020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实现兜底脱贫。 2.实施计划 (1)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75元,按补差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 (2)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农村特殊人员供养 1.任务内容。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五保老年人和城镇三无人员)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2.实施计划 (1)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18年五保供养人员达393人,集中供养人数为141人,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月生活标准500元,共计需要资金196.2万元,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2万元。 (2)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其情况,适时研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 (3)项目资金。城乡特殊人员供养资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维修改造敬老院,争取资金150万元。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任务内容。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和低保户中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同时,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实施计划 (1)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进行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2元,扣除省财政40%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40%、60%。我县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为95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生活补贴88.032万元,省级配套财政资金为35.22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资金为21.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为31.68万元。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厅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2018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对二级残疾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的标准,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8.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全县一级残疾人为460人;二级残疾人为92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2.48万元。 (3)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全县残疾人扶贫对象为50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全年预计需要101.8万元,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配套。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任务内容。 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计划。 (因我州还未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指标,暂不上报) (五)基础设施 1.任务内容。 为确保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地调查,经统计核实,今年需要新建26个、扩建1个和维修加固36个村委活动室,。 2.实施计划 全县2018年脱贫村村委活动室新建26个:。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