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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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健康专项扶贫工作方案范文
2020年健康专项扶贫工作方案范文 一、年度目标 2020年,巩固全县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继续提升医务服务能力,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生育程序整治,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继续落实贫困患者县域内及依规转诊县域外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通过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和“藏区十四五规划”项目,将县级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规划。 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积极作用,2020年将投入60万元,完成覆盖县、乡两级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和远程医学继续教学中心建设。 持续实施2019年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0万元/个)和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项目(50万元/个),并积极争取2020年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退出验收前完成。 (二)加强县乡村卫生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强化专业人员学历教育,提升基层整体学历水平。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2人,医学专科生免费培养1人。继续实施卫生人才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全员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医技水平。通过实施在职专升本学历教育提升项目,今年将有3名在职人员完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返岗工作,并计划继续招收3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西南医科大学接受临床医学专升本学历提升教育。 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统筹设立“基层卫生人才激励基金”,县财政落实25万元重点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取执业(职称)证书和能力提升、人才引进及先进表彰等。继续开展好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优秀人才奖励基金评选工作。鼓励实行“县招乡用”和“乡聘村用”,补齐乡村两级卫生健康人才短板。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三)深化城乡对口支援与医联体建设〔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建立完善对口支援“传帮带”培养与考核机制,省内省、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抽派31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我县、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医疗、妇幼、藏医院、疾控、监督五类机构服务特点开展“师带徒”“临床进修”等九大行动,以培育本土人才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州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持续推进县藏医院与州藏医院院医联体建设,加快提升县藏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中心卫生院为枢纽、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县域医共体,推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人民政府〕 对上年度已接受家庭医生签约并未提出解约的贫困人口计入本年度已签约对象,对上年在家未签约且有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应签尽签,重点做好在家的已签约对象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全年随访不少于4次。 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内容和考核标准,加强督导和综合评估,开展家庭医生星级团队师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杜绝“重签约轻服务”等现象。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五)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落实“外防输入”策略,中风险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高风险地区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结合疫情防控发现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疾控、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和关键设备配置力度,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管理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将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中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镇社区,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组织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确诊、疑似感染新冠肺炎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医疗救治,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继续健全疾控、医疗、妇计“三条专业防治工作线”和乡镇“一个工作网底”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持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进一步提升防治效果,有效阻断艾滋病和乙肝母婴传播,辖区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20%以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成功率均达88%以上。 以传染源控制和患者救治为重点,在全县继续推广包虫病防治“石渠模式”,确保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项目通过国家终期评估验收。6-12岁儿童新病人检出率、犬感染率、家犬登记管理率、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慢性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继续开展健康管理员培训,确保我县健康管理员不少于40名。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上消化道癌人群筛查和机会性筛查任务。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四项内容,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3%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达到100%。加强地方病防治。按照《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持续维持碘缺乏病、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到2020年底,我县100%的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适宜现症地方病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七)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医保局、残联、妇联、慈善总会、银保监分局、各乡人民政府〕 强化免疫规划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开展适龄儿童脊灰、麻疹疫苗补充免疫与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以县人民医院、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五大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持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推进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力争控制在省定范围,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分娩实现全免费。 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进行补助。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八)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生育秩序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治成效。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落实率分别达到100%。提升服务能力,引导群众自愿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达生育上限的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兑现奖励金100%,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5%以内,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助力脱贫攻坚。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九)加强健康促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州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建成健康教育队伍并实现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居民健康教育,全覆盖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努力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十)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民政局、扶贫开发局、红会、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国家确定的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大疾病患者,进一步提高大病专项救治覆盖率,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医疗医保综合保障〔牵头单位:卫生健局;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慈善总会、银保监分局、县人民政府〕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重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做好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2020年,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全部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贫困人口的医保倾斜支付。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医保倾斜支付)、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发挥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的作用,通过综合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及依规转诊县域外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全面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退出验收前完成。 三、资金筹措 2019年卫生扶贫基金结余35.6305万元,申请县财政拨付200万元。其余中央、省、州、县各级下达健康扶贫资金严格按资金管理方案使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