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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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和尽可能降低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故。‎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组长(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未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1、每学期要得用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从保证学生安全的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 ‎3、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学生晚间在校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值班。‎ ‎(二)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值班老师、值班领导、管理人员等要沉着冷静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要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和市教育局。‎ ‎3、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和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4、组织抢救受伤师生,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员工,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各班、各年级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向学校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市教育局。‎ ‎(八)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未经学校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十)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一)其他安全事故,如溺水、地质灾害等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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