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交通意识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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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交通意识调研报告3篇

‎2020交通意识调研报告3篇 ‎【篇一】交通意识调研报告 ‎  【调研目的】通过调研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  【调研地点】‎ ‎  【调研方法】街头观察调研访问 ‎  【调研对象】交警摩的司机的士司机街头行人 ‎  因为近年来澄城的发展日新月异,公路、马路、步行街的建设四通八达,这些既给家乡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也是对群众安全意识的一个考验,所以我们对路上的行人进调研。古人有一句话:天下安危,匹夫有责。按现代人的解释,它表达的上一种公民意识,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对社会的安全承担一定的义务。作为公民衣食住行是少不了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是我们必须有的。‎ ‎  我国现有的交通条件和交通管理设施还不算先进,人、车、路比例失调的问题仍然存在,这无疑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等。但在影响交通安全的诸多因素中,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却是影响交通安全最突出、危害极大的因素。‎ ‎  我国的交通事故率偏高,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列世界第一。资料显示,交通事故每死3个人,其中就有2人死于违章驾驶。违章的主要原因,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在因违章驾驶造成自身死亡的司机中,16至40岁的年轻人占一半,其中主要是3年以下驾龄的司机。在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4个人中,有3人是交通弱者。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而司机的死亡率只占13.4%。另外,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8人,有7人是死在路段上。‎ ‎  调研中发现,大多数人都没有过马路严格遵守交通指示灯的习惯,人们乱闯马路的现象随处可见,虽然交通指示灯赫然在目,但还是只有少数的人能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过马路。因此,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交通混乱。这样,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极大影响了社会秩序。‎ ‎  行人“犯规”的屡见不鲜:骑自行车横冲直撞,不遵守靠右行规则的大有人在;摆摊设点、强占路面,在马路上随意停车、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随处可见;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四处可见。‎ ‎  在人流量,交通事故频发的的一个十字路口进行实地调研时。我们发现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加之红绿灯转换时间较长,有不少的人还没等指示灯变绿,看到车流变小就急急忙忙的过马路。突然来了一辆车又变得慌慌张张,司机也是很无奈。这种行为主要出现在年纪较大的老年人身上,严重影响了县城交通的畅通,也威胁到了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因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不多,所以我们县群众整体的交通安全意识都不高。‎ ‎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相对淡薄,但是他们中大部分又认为自己不应该乱穿马路、超速、超载……都强烈希望行人和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做文明行人和文明司机,给居民良好的环境,改善我县的交通状况。‎ ‎  安全出行的保障是我们行人的一种意识,交通执法者和交通规则也只能帮助我们强化这种意识,最重要的是我们行人自己对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认真地遵守交通规则:在十字路口过马路时注意红绿灯的指示;过人行横道时注意观察左右两边的车辆;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应下车推行;不在路口及非人行道处逗留;不抢道,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是有修养高素质的表现,我们应当学会文明出行。除了自己注意安全出行的规则外,我们还应该提醒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抢时间而做出不明智的冒险行为。‎ ‎  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需要重视对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包括良好的大众意识、自尊自爱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大众意识是把自身和大众融为一体,把自己的行为不单纯地看作一种个人行为,而是对社会和大众有影响的大众行为,这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的意识基础。自尊自爱意识就是首先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权利,才会体会到他人生命、权利的重要,才知道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使他人不受损害。自觉的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约束,当这种约束逐渐变为习惯,就成了自觉的意识行为。一方面,从幼儿园和中小学生抓起,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另一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强化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然而,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不是一般的宣传、一般的教育、一般的措施所能安全解决的。人们长期遗留下来的弊习,尤其是少数有法不遵、明知故犯的人,单靠教育很难转移意识和观念。大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性的惩戒措施。作为辅助手段培养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 ‎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在交通管理执法上尚存在很多问题,法不责众、领导说情、特权车等现象在交通执法中司空见惯。要真正做到依法治交通,必须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  交通安全状况的好坏,公民在交通中安全系数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对交通安全的关心程度,取决与安全意识的强弱,是靠高素质的公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来保证的。只要每一位公民都注意培养自我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有效的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系数。‎ ‎【篇二】交通意识调研报告 ‎  一、前旗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  1、基本情况 ‎  我旗境内国道2条120.722公里(省际通道、乌兰浩特至白城)、省道3条319.372公里(乌霍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五岔沟-乌里雅斯太)、县道10条347.661公里、乡道30条722.156公里(XX年新增通乡公路38.1公里)、村道140条1278.411公里,分别占全旗公路总里程的4.3%、11.5%、12.4%、25.8%、和45.8%。‎ ‎  截止XX年底,全旗21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已通油路(水泥路)的20个,占全旗的95.2%;全旗苏木乡镇(办事处)通公路率达100%;全旗263个建制村(嘎查)和国营农牧场连队,其中已通公路的达252个,占全旗村行政村(嘎查)的96%。全旗532个自然屯,已通公路的413个,占全旗自然屯的78%。‎ ‎  2、存在问题 ‎  (1)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大,配套资金额度大,由于我旗属区级贫困旗,财政收入十分有限,致使地区政府无力投入建设资金,资金瓶颈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影响工程进度。‎ ‎  (2)##旗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多以砂土路为主),并且桥涵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缺桥少涵现象十分普遍,公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断头路十有发生,加之近年车辆超载超限现象愈加严重,对原本承载能力较差的农村公路的破坏作用不断增大,因此公路网整体上呈现农村公路比重大、等级低、硬化里程少,桥涵设施不配套,路网等级较低的现象。‎ ‎  (3)由于原材料价格逐年提高,征占用永久性用地和临时性用地费用较大,致使公路建设成本提高。另外,部分农牧民对公路用地不支持,拒绝征用承包土地,给公路建设带来极大障碍。‎ ‎  (4)配套资金比例较大,地方财政困难无力投入建设资金。‎ ‎  (5)办理征占土地和林地手续繁琐,费用较大,困难较多。‎ ‎  (6)由于近年来前旗各项工程建设规模加大,致使天然筑路材料(中砂、砂砾等)相对紧缺,外加,前旗境内砂砾等料场数量和储量有限,开采材料的质量也呈下降趋势,已无法满足现有工程建设质量要求,急需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代替原有筑路材料。‎ ‎  二、XX年公路建设情况 ‎  1、计划 ‎  ##旗XX年计划新建通乡水泥路80公里,其中索伦至索伦牧场22公里,额尔格图至图木吉33公里,哈拉黑至古迹25公里。‎ ‎  2、存在问题 ‎  (1)国家投资部分不足50%,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 ‎  (2)征占公路用地受到村民阻拦,困难较多,需要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和给予政策支持。‎ ‎  (3)筑路材料缺乏,个别项目或路段需购买,而且需要远距离运输,额外增加了施工难度和造价。‎ ‎  三、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建议 ‎  1、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做好征占房屋和土地工作,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  2、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严把施工设计质量关。‎ ‎  3、通过招投标选聘实际经验丰富,施工人员和设备配备齐全,资金力量雄厚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  四、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问题 ‎  1、养护资金少。养护资金缺口非常大,小额养路费自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被取消,日常养护工作只能依靠上级单位拨付的少量养护资金维持,无法进行正常养护。‎ ‎  2、基础条件差。我旗现有养路设备少,机构陈旧,无法适应沥青等高级路面的养护要求。此外,养路道班配备不够,按照公路里程、养路定员、机械化程度等多方面考虑,全旗仅县级公路就需要设立养路道班18-20处,到目前为止只有三个养路道班,根本无法满足养路工作需求,更无法保障养路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  3、养路取料难。目前,各乡、镇(苏木)、办事处的荒山大部份已经由集体或个人承包,导致养路取料困难,为养护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和争议。‎ ‎  五、执行国家各项制度方面 ‎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对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施工管理都有重要意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  1、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个别单位或企业借资质投标的现象。‎ ‎  2、招投标工作虽然按程序、按要求进行,但其结果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大多数中标单位承诺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与实际不相符。为了制约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先后推行了履约保证金制度、从业单位信誉登记制度和工程进度、质量末位淘汰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完善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  六、新农村建设环境下通村公路建设机制的探讨 ‎  1、结合国家新农村建设,跟据国家和地区公路建设规划,各苏木乡镇(办事处)、国营农牧场等对本辖区的通村公路建设做出可行实施规划。‎ ‎  2、由村民“一事一议”确定年度实施计划,筹集配套资金,解决征用公路用地等问题。‎ ‎  3、计划、配套资金和用地问题落实后,将计划上报交通主管部门按公路建设基本程序实施。‎ ‎  七、农村公路养护的几点建议 ‎  针对我旗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农村公路路况总体水平较低,区域间差异较大;农村公路养护治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比较突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等实际困难。提出如下建议:‎ ‎  一是尽快深入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成立专业化养护机构,对全旗农村公路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养护。‎ ‎  二是继续推广“一事一议”有偿养护农村公路新方法,根据公路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养护任务,切实提高公路养护水平。‎ ‎  三是加大养护资金筹集力度,制定明确的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从而保障养护资金有可靠的来源。‎ ‎  四是前旗路政大队仅有4个路政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路政工作的实际需求,为更有效的维护路产路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文件〔1995〕77号《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专职路政员配备标准及着装规定”的通过》精神,需增设25-30名路政编制。‎ ‎  五是由于没有超载卸载点,所以对超载超限车辆无法治理,需在重点路段增设卸载点,以更好的完善前旗路政工作。‎ ‎  六是“三分建,七分养”,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如何解决农村公路的管养问题,地方政府及沿线群众都应高度重视。‎ ‎【篇三】交通意识调研报告 ‎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我们明天的“太阳”,同时也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不少中小学校都在公路沿线,加上交通安全设施不全,在他们上学、放学参与道路交通活动过程中,惨剧常常就在他们身上不时地上演,严重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健康。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既牵动着千千万万的家长与教师的心,也牵动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心,更牵动着我们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安交警部门的心。笔者现就如何使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  一、中小学生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  1、中小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为无常。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道路和街道时,或蹦蹦跳跳,或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想跑就跑,想走就走,任意穿行,行动突然;有时骑车时还会勾肩搭背,甚至骑自行车大撒把或比试骑车技术,不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不顾前后左右,这样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2、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现在总是把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与升学率的高低挂钩,因此学校把时间都放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忽视了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传授;同时,交警部门由于警力有限,所以在宣传教育上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现在的中小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很多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  3、交通工具的多样化与中小学生的技能不相适宜。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的普遍使用,家长出于对自己子女的爱溺和上下学的方便,往往毫不犹豫的就购买给学生,但却没有让学生学习相关的交通法规就上路。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不怕虎,中小学生由于好奇心强,思维简单,思想幼稚,敢于冒险,什么都敢接触,什么都想尝试。基于这些心理特点他们就会贸然驾驶一些自己根本不能驾驭的交通工具,近年来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举不胜举。‎ ‎  4、家长监护不力,缺乏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保护。很多家长由于工作繁忙,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孩子结伴出玩时,不注意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再就是一些家长自己对交通法规就知之甚微,更无从谈起教育孩子,有的家长甚至在孩子面前不遵守交通法规,没能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这些都无形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  二、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  1、学校教育方面:一是导向的错误。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中学或考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不可避免的出现学校忽视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二是学校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三是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规范欠思考。学校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合法全然不知,也不闻不问;对学校的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缺乏必要的考虑和规划,各种标志、提示、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很不完善。‎ ‎  2、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等特点,在进行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行动时,往往比较盲目,不计后果盲撞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过马路时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胡闹玩耍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和农用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通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不守交规,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交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收效果相对较差。‎ ‎  三、如何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  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上年下降15.9%。自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共造成89455人死亡。其中有近3万名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直接造成人身伤亡,而且使无数个幸福的家庭片刻间支离破碎;不仅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活动,也让家庭忧心忡忡,影响家长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寄托,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学生的交通安全也迫切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宣传部门、法制部门以及学校、家长、学生等社会方方面面各个阶层共同来重视和解决。公安部制作的“篮球女孩”警示片真实反映了一个花季女孩的被无情的车轮碾碎了幸福的童年,给广大观众带来了极大的视觉冲击力。交通事故已成为威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们的交通安全已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县未发生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但影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加强和改进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已刻不容缓。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对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交警义不容辞的责任。自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以来,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被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对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状况分析之后,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教育模式。交警部门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力量,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还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密切配合,建立起协调联动的机制。各部门之间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同挑起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担,通过不懈地努力,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  二是全面提高交警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交管部门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交警队伍警力有限,日常工作量较大,大多是民警都奋战在交管工作的第一线,从而造成了宣传警力严重不足,单凭两三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满足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需要。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交警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我们经常说到一句话。但是,要真正实现“自身硬”的标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不断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首先要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进行重点培训,将其培养成为业务骨干;其次是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先进带后进,在队伍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促进全队民警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为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三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地、系统地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由于多年来我们的宣传工作长期处在一个落后的状态,尤其是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已明显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克服平常心态,努力将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让学生远离事故的必要措施。通过这一措施,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技能,并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自觉地运用这些常识和技能,从而达到避免交通事故、保护自身安全的目的。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几点具体做法:一是理性灌输法。即由交警或老师将交通安全常识和技能以课堂讲授的方式向学生进行教育的方法,也是当前最常用的做法之一。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行为习惯,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走路、骑车、乘车习惯。二是活动熏陶法。这一方法的特点是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教育于熏陶之时。通过经常性地开展一些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为一体,形式丰富多彩的各类学生宣传教育活动,稳固和深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氛围感染法。其主要特点是寓教育于交警等部门的日常管理之中,让学生感受到社会各界对其的关爱,从而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通过文明、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醒目的警示标志以及交警的规范管理,使学生受到良好环境和氛围的感染,并产生与周围环境相符合的情绪,自觉约束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四是自我教育法。采取这一方法的目的是希望学生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我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容易激发学生的内在需求,引起共鸣。通过学校自身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寓教于乐,并积极拓展外延,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  总之,我国中小学生近2亿,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面对复杂的交通现状,短期行为和临时性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宣传教育是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全部,只有全社会共同担责、共同呵护,才会让道路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孩子,才能保证孩子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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