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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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 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 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 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一、开学前工作 ‎1.多渠道购入防疫物资:学校为尽快开学,积极准备 防疫物资,在上级部门支持 及自主采购下,备有一定的防 护物资(诸如过氧乙酸、84消 毒液等)。开学前学校将继 续加大采购力度,做到物资充裕。‎ ‎2.加大消毒基础设施的安装及配备:学校配备了充足 的洗手水龙头和壁挂香皂。自行采购了专门的废弃口罩回 收桶等设备设施。‎ ‎3.对防疫物资严格管控:学校做好了消毒液、过氧乙 酸等危化品的储存及使用管理,双锁双人管理,制定了使 用流程图。严格做好出入库台账,仔细按照标准规范进行 调配使用,对其它防疫物资进行专人管理,进出有台账。‎ ‎4.开学前消毒彻底:学校对办公区、教室、图书馆(室)、‎ 专用室、风雨操1场、礼堂、食堂、厕所等所有场所进行 ‎ 全面彻底清洁消毒(84消毒液),做到消毒封闭后及时通风, 不留死角。‎ 二、开学后工作 ‎1.严把大门关:①传达室内要做到消毒及时,安保人 员必须佩戴口罩。②安保人员严格值守,做到外人不得进 入校园,如需进入必须认真准确测量体温,仔细记录人员 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必要条件。③车辆进入时, 在对人员进行必要程序后,也要对车辆 进行消毒,同时记 录车牌号码。‎ ‎2.学校消毒无死角:①工作日期间学校后勤人员放学 后对全校教学楼内(包括办公区、教室、图书馆(室)、专 用室、风雨操场、礼堂、食堂、厕所等所有场所)进行密 闭消毒,于第二天早6: 00开窗通风;非工作日期间学校 后勤人员每天早8: 00;下午5:00进行消毒,每次消毒后 2小时进行开窗通风,并填写消毒台账。对重点部位(如: 垃圾桶、口罩回收专用桶)每间隔1小时进行喷洒消毒。‎ ‎②学校洗手间由保洁员负责日常消毒,利用学生上午第一 节课、第三节课,下午第一节课、第三节课学生上课期间进 行消毒(蹲坑喷洒;把手、水龙头要擦拭),并填写消毒台 账。‎ 作人员每天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保留检 测记录,统一 佩戴手套、帽子和口罩。②工作期间随时对餐具用具进行 酒精消毒,回收学生餐具必须高温消毒40分钟以上,未 经消毒不得重复使用,学生两批次就餐之间必须进行酒精 消毒。在教室就餐,用具专人回收。③食堂内外必须每天 早、晚大面积各消毒一次,就餐前1小时开窗通风。④食 堂内必须配备消毒洗手液、肥皂等设施。‎ 三、总体要求:‎ ‎1.所有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 服。‎ ‎2.所有人员饮水必须自带水杯,严禁饮用生水。‎ ‎3.学校后勤人员随时检查在洗手处配备的香皂是否用 完,做到及时更换,垃圾桶是否已满,及时上报总务处。在 触摸公共物品、餐前便后及打喷嚏立即使用香皂流水洗手, 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手巾擦手。‎ ‎4.做好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等捂住 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口鼻,禁止随地吐痰。‎ ‎5.个人的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包好投 放于学校专设的垃圾废弃桶。‎ ‎6.工作人员要每日按时更换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佩 戴口罩。工作服要及时清洗更换。‎ ‎****学校2020年**月修订 XX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 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一、 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 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 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 基本要求:‎ ‎1、 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 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 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 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 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 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 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 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 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 体时间。‎ ‎3、 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 ‎ 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 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 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 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 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 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 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 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 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 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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