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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监督制约,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纪审查,锻造过硬队伍,推动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2.强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协助省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督促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加大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和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关于建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机制》落实,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聚焦主业、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4.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各项改革举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围绕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新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加强对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生态文明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十二五'以来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严厉查处利用项目资金审批权索贿受贿、谋取个人和单位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6.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市政府法制办制定《XX市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及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控、纠错预警等功能。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深挖细查违法违规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大对行政执法职责过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监控电子监察平台,巩固和扩大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成果。 7.加强对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对我市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督促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和综合评标专家库及监督员库建设。 8.加强对招录、招生、征兵等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对招录工作重点环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招录、招生、征兵过程中的程序不公,“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 9.强化查办案件责任意识。将查办案件作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种分类处置标准。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规范办案流程。 10.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重点查处媒体关注、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上级交办和委局领导批示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坚决查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办事不公、吃拿卡要报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11.增强查办案件效果。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办案制度规定,规范办案行为,建立办案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总结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适时选择重大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努力取得查办案件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2.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坚决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做好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特别是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索贿受贿、为企业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到位。 13.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转变执法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运用督办、监察建议、约谈、诫勉谈话、问责、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把开展监察建议和约谈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其保障、纠偏、规范等方面的作用。针对贯彻落实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出现的问题,约谈有关部门领导或者提出监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建立约谈和监察建议事项督办机制,对不落实约谈和监察建议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通过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三、严格执纪监督,突出正风肃纪,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14.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15.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监督检查全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为重点,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 16.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配合上级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清单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和实体化,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市属党委(党组)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增强责任制工作刚性约束。有计划安排市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公开述廉活动。 17.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强对市属党委(党组)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8.落实市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集中开展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专项治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在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9.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市委 若干意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抓住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反弹。重点纠正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学习培训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监督检查。 20.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建立并落实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属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及时掌握市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规范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2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按照中央纪委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专项检查。 2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标准,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查清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责任,并严肃追究责任。 23.从严惩戒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明查暗访,及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落地就抓。 24.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曝光,点名道姓通报违规违纪行为,向社会传递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25.持续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对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灶”制度落实,稳妥推进一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堵塞公款浪费漏洞。 26.锻造能打硬仗的工作队伍。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以干代训”,轮流抽调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专项治理和案件的调查工作,增强全市党风监督系统干部业务工作能力。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27.抓好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进程中的现实问题,深入研判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理清调研工作新思路,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理,论支撑。抓好重点课题调研。紧紧围绕《2020 年纪检监察重点调研课题及任务分解》中所承担的重点课题,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形成具有较强理论性、政策性和指导性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抓好自选课题调研。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拟课题,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具有行业性、领域性特色的课题调研,注意发现、挖掘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和典型经验,撰写、上报1篇调研文章,真正做到通过调研促工作。抓好专题调研。积极参加省、市每年定期举办的反腐倡廉理论征文活动。认真完成省、市交办的专项调研任务。 28.抓好信息综合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原则,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积极撰写调研信息。重点报送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对策建议。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多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综合信息和经验总结,提高采用率和批示率。各单位、部门每月上报调研信息不少于1条。市纪委调研法规室向市纪委调研法规室推荐或转报优秀调研信息,力争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内网、市纪委清风网站“研究思考”栏目及相关报刊上多发稿。 29.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促进调研文章、理论研究和调研信息成果转化,提升我市 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为上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定期转发市纪委《优秀信息汇编》。对中央、省纪委采用的各县(市)区优秀调研信息及时进行下发,供大家交流学习。通过评选一批优秀文章、表彰一批先进个人、搭建一个交流平台,深入分析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真正发挥调查研究的参谋助手作用。 30.抓好调研队伍基础建设。巩固基层调研队伍。建立健全市直单位调研信息队伍,明确相对固定信息人员。探索建立“特邀研究员”制度,把研究员队伍向院校专家、媒体记者、社团人士等延伸,壮大调研力量。抓好业务学习。市纪委调研法规室针对工作实际,以重点课题为切入点,采取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对基层调研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发现、分析、总结问题能力,解决调研文章和信息质量不高、内涵不深等问题。严格奖惩制度。细化市绩效考核季度考评细则,完善调研考评奖惩机制。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考评细则,严格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调研任务。 三、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31.开展好机关和派驻机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在各委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加强对派驻机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职业型、奉献型、卫士型、服务型、文化型“六型”纪检监察干部。各办事处、派驻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本单位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纪委办公室。 3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办理规程。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加大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力度,对违反“四个不准”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33.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中央纪委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搞好调查研究,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发挥职能作用的措施,并适时进行机构调整。探索健全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根据中央纪委正在研究制定的有关文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权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研究制定我市上级纪委参加下级纪检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办法、建立完善科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任职谈话制度。 34.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和完善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结合市纪委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认真总结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全市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35.抓好派驻机构和办事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各办事处纪检监察人员职级待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实现“统一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明确职责定位,规范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业务外分工。各办事处、派驻机构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调整、“两专三兼”落实、办案经费、办案补贴落实等情况报送市纪委办公室。 36.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做好干部选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央新修订并颁布实施的《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加强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把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去。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以条例为指导,完善机关干部竞争性选拔办法,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政治标准,严格素质要求,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充实各办事处班子和委局机关、派驻机构的空缺职位,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 37.严格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部门自身建设。 严守各项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不跑风漏气。打造过硬作风。严格按照程序原则办事,做到严谨规范、低调务实,讲程序、讲原则、讲规矩。带头执行“十不准”,坚决做到“五严守、五禁止”,着力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干部工作规律,研究完善干部工作规则,规范干部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广泛与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谈话谈心,主动听取意见,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