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大学秋季开学疫情期间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
大学秋季开学疫情期间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管控,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系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责 任人,各班辅导员为疫情第一报告人,各任课教师为缺勤第一排查人,各系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监察、上报负有主要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途径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 引导学生学习和了解传染病的相关症状,经常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和报告,如自我感觉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及辅导员。 三、当堂上课教师须严格进行考勤管理,如发现该堂课 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班主任、辅导员应关注所带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 要求班级纪律委员严格按照《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做好考勤管理,对缺勤的在校学生,应当及时了解缺勤情况,(走读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做好追查登记,如发现因病缺勤学生有疑似症状时,应第一时间上报本单位疫情责任人。 五、对于因病缺勤的同学,应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做好 请假手续,在校生由学校医务室进行备案登记后,应督促其及时到医院排查,(走读生应知会家长陪同其入院排查)并密切关注其患病情况和病因。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必须及时上报,并实行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对返校复课学生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及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的查验或治愈证明,否则不予返校。 六、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学生健康状况异常的情况。 七、疫情报告人、责任人发现有疑似病状学生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校内疫情传播流行,将追究相关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