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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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县直机关有效贯彻落实,现就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个方面这个重要抓手,推进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党建工作考核 县委每年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时,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部门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1.具体内容 ‎—11—‎ ‎(1)党组抓机关党建方面,主要包括:党组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情况;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等。‎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主要包括:带头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支持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情况;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书记上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情况等,‎ ‎(3)其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 ‎—11—‎ 主要包括:协助党组书记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情况;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在本级党组织或所属支部上党课情况;结合分工抓分管领域或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发挥表率作用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情况等。‎ ‎2.方法措施 ‎(1)制定标准。县直机关工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根据每年年度综合考核重点,制定机关党建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综合考核测评体系。‎ ‎(2)全程考核。县直机关工委全程参与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单位党组及其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3)总结研判。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单位进行总体研判,按照“好”“较好”“一般”“差”提出评价意见,及时向部门党组反馈,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委。‎ ‎(二)认真开展述职评议 ‎—11—‎ 每年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述职,接受评议。具体为:机关党员向所属党支部述职、党组织书记向县直机关工委述职、县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职,县委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1.具体内容 ‎(1)机关党员向所属党支部述职,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况;主动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情况;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中心任务情况等。‎ ‎(2)机关党组织向县直机关工委述职,‎ ‎—11—‎ 主要包括: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况;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等,‎ ‎(3)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党组向县委述职,主要包括:组织党员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促进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党组织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进反腐败斗争情况;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进行督促检查情况等。‎ ‎2.方法措施 ‎(1)述前准备。县直机关工委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各述职对象按照年度述职评议工作要求,认真杭理年度工作,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由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集体初审,并向部门党组汇报,经部门党组研究审定后报县直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对述职报告提出审定意见,‎ ‎—11—‎ ‎(2)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一般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形式,以会议述职为主。述职对象述职后,上一级党组织要对述职对象逐一点评并进行现场询问。评议人员按照“好”“较好”“般”“差”四个档次,对述职对象现场评价。‎ ‎(3)述后整改。述职对象根据述职会上所提意见和述职报告中所列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在下一年述职评议时,专题汇报整改情况。‎ ‎(三)严肃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细化量化机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检的监督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机关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检履行监督责任。‎ ‎1.具体内容 ‎(1)机关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11—‎ 主要包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完成;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机关纪检监督执纪问责等。‎ ‎(2)机关纪检履行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对所属党组织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等,‎ ‎2.方法措施 ‎(1)明确责任清单。根据“两个责任”具体内容,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2)实施履责纪实。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纪实制度。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结合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时,做到全程纪实、全程留痕,确保工作可督可查、做细做实。‎ ‎(3)强化督查考评。‎ ‎—11—‎ 坚持平时督查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履职纪实情况进行检查或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并根据平时督查考核情况,形成具体意见,对考核实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精心优化干部队伍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配党务干部的首要条件,按照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要求,优化党务干部配备、优化党务干部素质、优化党务干部交流、优化党务干部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1.具体内容 ‎(1)政治坚定。主要包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结构合理。主要包括:严格选拔配备条件,优化机关党务干部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结构,达到配置优化、最佳组合。‎ ‎(3)精干高效。主要包括: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素质和能力,推动机关党务干部热爱党务、精通业务,精明能干、务求实效。‎ ‎(4)充满活力。主要包括: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干部,激发和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机关党务干部身心健康、精力充沛、朝气蓬勃、创新力强。‎ ‎—11—‎ ‎2.方法措施 突出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组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专职党务干部一般由后备干部或热爱党务工作的人员担任。实施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班,加强轮训培训,培养专业化能力、专业化精神。建立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机制,有计划挑选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后备干部、业务骨干充实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对工作开展不力、不适宜党务工作岗位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五)加强精神文明创建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理念创新、载体创新、考核创新、管理创新,有效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1.具体内容 ‎(1)理念创新。‎ ‎—11—‎ 主要包括: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围绕中心抓创建、以人为本抓创建、务求实效抓创建,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并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融合,深化拓展文明创建活动。‎ ‎(2)载体创新。主要包括:贴近实际需求,设计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载体,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干部广泛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考核创新。主要包括:文明创建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注重发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考核办法的导向作用,严格资格审查,优化扣分淘汰办法,激发创建创新活力。‎ ‎(4)管理创新。主要包括:运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建立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随机抽查、案例征集、信息报送等日常管理制度。‎ ‎2.方法措施 ‎(1)开展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各类文明单位,把精神文明创建融入党的建设之中,以“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为主题,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共建,文明风尚行动、优美环境建设等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完善评价方式。‎ ‎—11—‎ 严格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考核标准、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各类文明单位。对在届文明单位,开展年度复查,提出复查意见。探索优化扣分淘汰办法,将单位党政领导正职与其他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区别对待、将纪委查办案件与单位自查案件区别对待,助推反腐败斗争。‎ ‎(3)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实现网上报送、过时关闭、随时调取、定期打分。采取随机走访、定期暗访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情况,计入复查和考评档案。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学习交流。‎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做、务求实效。‎ ‎(一)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费任制,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实施,部门党组统筹协调,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具体落实,各方面支持配合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在机关党组织落地生根。‎ ‎(二)坚持因地制宜。‎ ‎—11—‎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同推进中心任务完成结合起来,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对适合党建工作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推动落实;对党建工作有规定但不具备落实条件的,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直机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县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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