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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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xx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20xx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情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四)成立抢险救灾小组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提供一定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四、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 (三)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四)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进一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协助国土资源局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五)“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企业及村民手中。 (六)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报告 1.速报时限要求:当接到辖区内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局。 2.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六、应急处置 1.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监测人员和当地群众对灾情的报告,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的人员财产的转移路线进行撤离避灾,将人员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和通报。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3.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疾病控制、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通信、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4.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正常开展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应急调查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民政办、卫生院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2.发生地质灾害时,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或灾害出现地的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号(逐户通知、呼叫、打电话报告等),通过已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网络逐级速报和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同时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地质灾害发生处进行抢险救援,各司其职,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无阻,确保抢险救援顺利进行。 (三)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五)监督检查 区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八、善后处置 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区根据地质灾害受灾情况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印发执行后,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化,结合镇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预案的解释由区管委会负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