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中学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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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中学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政教处范文之中学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火灾的原因:‎ ‎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  二、事故的预防:‎ ‎  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  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  4、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 ‎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  6、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  三、事故的处理:‎ ‎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  4、保护现场。‎ ‎  5、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  5、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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