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小学清明节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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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小学清明节告家长书

政教处范文之小学清明节告家长书 ‎ 尊敬的家长:‎ ‎    您好!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学校根据恩施市文件《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州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向您发放一封信,具体内容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一、放假时间:4月4日——4月6日。说明:因清明节为阳历4月5日,正逢周六,因此假期顺延一天。‎ 二、要知晓并教育自己的家庭成员明白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一是   可能引发人身伤害或火灾,安全隐患大;二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    三、要严格遵守恩市政规【2015】52号文件规定,即龙凤镇小龙潭村、龙凤村、双堰塘村、三河村、三龙坝村、向家村、吉心村、二坡村等8个村行政规划区范围内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各村虽不属绝对禁止范围,但也要少燃放或不燃放。‎ ‎    四、清明节祭祖和扫墓,已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农谚也说“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因此,学校在此向您提出以下建议:1.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和您的孩子开展一次植树活动;2.有条件的陪您孩子去“何功伟烈士陵园”扫墓或“叶挺将军纪念馆”‎ 参观,表达对革命志士的敬仰之情。3.抽点闲暇时间,和您孩子到大自然走走,感受春天的勃勃生机。‎ ‎    五、温馨提醒:1.活动期间要确保安全,尤其注意防火、交通、出行等安全。2.家里有条件的可将活动照片传给班主任。3.学生返校时间:4月7日上课,星期二,农历二月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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