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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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1)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为做好监督核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核查的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核查,确保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客观、真实、科学、合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达到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二、监督核查的内容 安全监管部门派监管人员列席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对验收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核查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专家组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监督验收程序是否合理;核查验收结论是否客观;监督专家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全部采纳;核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是否完成整改。‎ 参加验收活动的监管人员在验收结束后,向本单位和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上报监督核查情况报告,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依据之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监督核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概况;验收程序是否合理,专家组成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专家组审查意见是否已采纳;验收结论是否符合实际;存在的问题等。‎ 三、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程序 ‎(一)准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结束前,建设单位应聘请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组织监理单位编制监理情况报告;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投入情况报告;组建验收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由省、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或拥有同类型装置工作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建设单位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具体验收日期报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需要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同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实施。‎ 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会议应邀请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会议第一阶段为文件审查阶段,主要对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监理情况报告、安全投入情况报告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审查;第二阶段为现场核查阶段,主要核查文件审查阶段的内容与装置现场是否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是否发生变更;第三阶段为专家质疑阶段,由专家组成员分别对前2个阶段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疑,提出审查意见;第四阶段为综合汇总阶段,建设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作出验收结论。‎ ‎(三)完善。根据审查会议纪要,有关单位分别对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监理情况报告、安全投入情况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形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档案,报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安全评价机构负责现场问题的整改复查,并对复查结论负责。复查结论应附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中。‎ ‎(四)上报。需要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安全设施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活动。‎ ‎(二)强化监督核查工作。自2014年12月1日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遵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5‎ 号令和我省实施意见执行。需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各地可适当简化程序和内容。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可适当简化程序和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确保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发现建设单位为节省成本和开支使验收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三)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各地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建设单位,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各地反馈情况和国家有关新要求,我们将及时对本通知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附件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验收日期              ‎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总投资 万元 安全投资 万元 项目有关情况简介:‎ 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工作组成人员名单 姓名 职称 专业 单位 签名 参加验收单位代表意见 设 计 单 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 工 单 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 全 评 价 单 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及承诺意见 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参 加 验 收 的其他人 员 名 单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表填写说明 一、本验收表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负责填写。‎ 二、本验收表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项目有关情况简介”栏,填写建设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流程、装置、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简要情况等。‎ 五、本验收表“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填写验收工作组的验收意见,并由推选的验收工作组长签字。‎ 六、本验收表“验收工作组成人员名单”栏,填写验收工作组成人员的简要情况,并由本人签名。‎ 六、本验收表“参加验收的其他人员名单”栏,填写除验收工作组成人员外的参与验收人员,并在备注中注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情况,并由本人签名。‎ 七、本验收表“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的意见”栏,分别填写安全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对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发表的意见,并由这些负责人签字。‎ 八、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本验收表中“验收工作组意见”和“参加验收单位代表意见”均由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结论替代。‎ 九、本验收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审查意见”栏,填写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意见和理由及简要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 十、本验收表中“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及承诺意见”栏,填写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一、本验收表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验收表设置的栏目中的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验收表的表格一致。‎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所在化工园区)、企业成立时间、人员组成情况、主要产品、原料、现有装置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标准化情况。‎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性质(新、改、扩)、新建项目区域位置、新建项目的原料、产品和装置;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情况;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情况;重大危险源分级、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三、验收组织情况 审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专家以及安监部门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等)‎ 四、建设项目设计落实及变更情况 ‎1、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证书有效期符合建设项目以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的说明(多个设计单位的,应分别明确其设计范围);‎ ‎2、安全设施变更原因及情况说明(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等情况经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单位重新审查同意的意见)‎ ‎3、按照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和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实施对安全设施进行分类,并按照设施名称、数量、设计依据和执行标准、依据内容、施工落实情况进行列表汇总(明确说明与安全设施设计阶段一致性)。‎ 五、安全设施施工情况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等级、业务范围、有效期符合建设项目要求的说明;‎ ‎2、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应明确施工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的说明(可列表说明);‎ ‎3、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和变更情况说明;‎ ‎4、施工过程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5、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评定情况说明;‎ ‎6、附交工报告。‎ 六、施工监理情况(按规定不需监理的项目除外)‎ ‎1、监理范围与工程监理资质的符合情况;‎ ‎2、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单位资质的符合情况;‎ ‎3、项目施工监理情况,施工质量评定情况;‎ ‎4、附监理报告。‎ 七、安全评价情况 ‎1、说明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符合资质等级、核定业务范围、有效期以及国家、省安监局规定的要求;‎ ‎2、验收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出具纸质报告并经验收评价单位确认);‎ ‎3、验收专家组出具的意见。‎ 八、验收报告附件 ‎1、项目备案文件、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等;‎ ‎2、检测检验情况的汇总表(由项目单位、评价机构双方确认盖章);‎ ‎3、验收专家组出具的意见原件;‎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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