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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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aa

民政局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年初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 导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了基 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落实保障和 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现将 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兜底保障全面落实。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会救助等保障、补助标准全面 上调,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 5%的目标,确保了城乡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2.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加强兜底保障工作。实施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 535 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31.4%,做到了应保尽 保、应纳尽纳,不落一户,不落一人,有效防止“脱保”“漏保”问 题发生,确保兜底保障及时精准。 3.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成立了市农村留 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孤儿生活、教育 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人管。与市妇联等部门协同建立 了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村民委员会以组织文体活动 等方式,定期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将符合 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 围。落实老年人关爱机制,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巡访制度,由 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巡查,为高龄,独居,空巢及失 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4.落实救助政策,做好特殊群体补贴发放工作。年初以来共发放特困 人员供养金**万元,有效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完 善“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的救助制度,实施救助**人次,有效 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万元,老年人 补贴**万元。 (二)深化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新增 5 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服务站 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现已建设完成,此项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 2.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新增 14 个农村居家养老试点村, 分别成立了养老服务组织、邻里互助小组,建立了老年人台账和相关 工作制度,各个试点村专项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3.“乐龄陪伴项目”成功落地。市政府与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签约的 “乐龄陪伴项目”成功落地指定村屯,7 月初项目建设资金全部拨付 到所在乡镇,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农村老年 人就餐与洗浴困难问题。 (三)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1.多措并举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民营养老企业、审批低保五保发放 福利资金、街路牌箱体上乱贴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等方面的乱象进行了 清理。协助组织部门,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建立村两委候选人候选人 联审机制,进一步排查清理“村委会”组成人员,为村级组织打造风 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2.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召开了 “全市通办”设备运行情况工作会议,并指导各社区对“全市通办” 设备进行逐一调试,目前“全市通办”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3.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村“两委”、城市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精神,积极做好 2021 年村(居)委会换届选 举准备工作,预计于 12 月底完成。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事务管理逐步规范。 1.加强监督,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市行业协会商会 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确保日常监管无盲区、无死角。组织全市社 会组织签订“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接受公众监督, 不断提升信用水平。建立社会组织失信“异常名录”,对不按要求参 加年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载入“异常名录”,并公告社 会。 2.认真做好《地名志》编撰、地名普查归档及地名词典整理工作。为 促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启动了《地名志》编撰工作,重 新整理地名普查档案,补充完善国家地名数据库,完善地名信息 40 条,同时配合做好整理地名词典工作,收集提供信息 100 余条。 (五)加强协调联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1.迅速行动、成立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联防联控工作会议要求, 制定了民政系统防控方案,成立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 了微信工作群,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部署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2.积极宣传、加强管控。加强公、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下发 了《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系列文 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为各养老 机构及时配备了红外线测温枪,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物品, 养老机构全封闭管理。 4.深入一线、加强值守。成立 2 个疫情防控服务队,分别负责数据统 计上报和包保社区工作,制作并悬挂了宣传标语及条幅 9 个,协助社 区为居民发放了出入通行证,做好包保楼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 当地居民的一致肯定。 (六)强化责任落实,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民政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小组,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 市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 情况。制定了中心组学习教育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一次 专题研讨。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印发了 《市民政局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确保时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 二、2021 年工作计划 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的第一个五年,开好局、起好步具有特殊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 在民政政策完善、项目支撑、场景营造、措施明确等方面狠下功夫, 努力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不足、 供给不优、效能不高等问题,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上做出新 贡献,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上见到新成效。 1.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制度。扎实推进分类施 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加强留 守儿童、困境儿童情况调研工作和对孤儿身份认定和 60 年代精简人 员的死亡认定,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加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 发性、临时性困难。 2.脱贫攻坚工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适当放宽和优化准入 条件,采取简化审批程序,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 落一人,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助力我市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3.社会养老工作。推进养老工作社会化,建立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 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和社 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 构,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基层政权工作。继续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村级党组织、村主任实现“一 肩挑”全覆盖,并做好 2021 年村委会换届调研准备工作。按照市局 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全市通办”网上办理业务,做好社区治理现代 化工作中有关民政牵头的各项工作。 5.社会组织工作。按时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安全 监督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继续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成立、 变更和注销登记。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加强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6.区划地名工作。因地制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城内街路牌检查 维护工作,助力创城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地名审核申报工作,严格按 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理流程,对新地名的申报严格把关,进一 步推动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维护人民 群众的合法权益。 7.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排查,严密防控, 一如既往做好民政系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8.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 入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坚决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 动上。坚持群众工作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宣传教育, 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话语权。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党风廉政建 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抓好领导班子和基层 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高质 量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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