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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3篇
2021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3 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 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 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对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 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 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社会牢 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增强对中 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不断提高全市各族人 民维护祖国统一。 (二)总体要求 坚持“高举旗帜”即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 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 把握“一个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贯穿“一条主线”即对各族干部 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达到一个目标”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教育主体和重点内容 (一)教育主体 突出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此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突 出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等重要社会群体,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群众。对领导干 部着力进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和民族 工作的能力,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的能力。对青少年着力进行中华民族团结友 爱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 的精神世界。 (二)重点内容 突出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突出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 育。突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突出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 教育,突出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突出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 教育。 三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活动 1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族团结教育。近期要组织至少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负 责。 2 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党建工作中去。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宣传教育活 动。要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 规。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宗局负责。 3 各级党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课时开展 教学。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负责。 4 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 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负责。 (二)面向基层。 5 全社会加强维护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 开展深入细致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党组织要动 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之中。面对面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宣讲党的民族理论和 民族政策,关心群众生活,疏导群众情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联 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和纽带作用,把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广大工人青年妇女群众中去。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负责。 7 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此项工作 由市民政局负责。 8 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车站码头医院商场宾 馆街道广场旅游景区工商税务等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形成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 社会环境。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商业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 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 (三)学校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9 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贯穿到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之中,帮 助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团市委负责。 10 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思想实际。充分利 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此项工 作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负责。 11 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由市教育 局负责。 (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 12 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契机。展现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 精神风貌。此项工作由市民宗局市文体局负责。 13 发挥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开展到信教群众中去。此项工作由 市民宗局负责。 (五)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14 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典型。要集中宣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 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民族团结进步模 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要宣传在乌鲁木齐“7.5 事件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 示各族群众在危急关头患难与共手足情深的民族真情。此项工情由市委宣传部市 民宗局负责。 (六)积极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 15 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咸宁市领导 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 局市民宗局负责。 16 加强对新闻媒体出版物和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的管理。此项工作由市文体 局市公安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族团结宣传教 育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领导,成立 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陈海莲任组长的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 保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二)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 传教育为主,一切宣传阵地,一切传播渠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中都要 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准确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反映民 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 (三)深入基层。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四)扎实工作。突出思想内涵,讲究工作方法,使宣传教育活动既主题鲜明 又生动活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各族人民团结 友爱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良好氛围,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 科学发展新的实际行动。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 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 民族关系,为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大庆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自治区 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开展 20*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 知》精神,结合*市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月”活动主题是:迎大庆,促和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 展。 二活动时间 20*年*月*日至*月*日 三活动内容 (一)因地制宜展现风采。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庆祝*壮族自治区成立 50 周 年筹备工作方案优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充分 展现我市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为自治区 50 周年大庆增光添彩。 (二)关注民生惠及百姓。加快自治区 50 周年大庆国家和自治区在我市投资 建设的一批民心工程和重大公益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今年我市为民办 20 件实事 圆满完成。“民族团结月”活动期间,市四家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主要 领导各县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要安排 1―2 天时间,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 社情民意和群众疾苦,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 和关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市 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 50 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大力宣 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我市各族群众的关怀,通过 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或形式,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推动民 族团结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民族团结月”期间,重点活动是: 1.在《*日报》上刊登黄方方市长关于 20*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讲话精选 稿。 2.举办*市经济社会 50 年发展成就展览。 3.举办*市民族文化系列讲座。 4.举办*市民族团结进步摄影书画展。 5.举办系列群众性广场文艺活动。各县区每周举办一次反映活动月主题的广 场文艺活动。 6.举行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南湖公园百色起义陈列馆修缮工程竣工 暨新馆开馆仪式。 7.举行展现*12 个世居民族勤劳勇敢团结奋进和谐发展风貌的民族雕塑揭幕 仪式。 8.实施市新闻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围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和谐发展民族团结 典型事迹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知识及民族团结工作等方面开展宣传活动。 9.市政务信息网发送“民族团结月”活动短信。 10.在电视屏幕社会电子广告屏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庆 祝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的标语与图像。 11.把城市主干道――民族大道装扮成具有*民族特色的街道。 12.举办一场大型焰火晚会。 四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 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民族团结月”活 动取得实效。“民族团结月”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并于 20* 年*月*日前书面报告送市民委,由市民委汇总后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在新形 势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 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 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 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 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 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做 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成 员共同居住的单位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或与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经营户开展。(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市和农村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 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 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 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 气。力争用 3 年时间,建成 50 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 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 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 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 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县(市区) 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 收的办法进行。此前已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考核 验收。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10 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将推荐名单 报送省民宗委,11 月份省民宗委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示 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民宗委授 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凡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社区村经 营户)”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 同时,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民宗工作部 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在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 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具 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要抽 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工作专班,派驻到单位社区村和经营户帮助指导创建工作。 市县乡三级要根据《省 2012-20xx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 地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 卓有成效。 (二)搞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 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定为创建点。 要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 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 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在当地 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 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 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 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 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 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 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 作用,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措资金,加大 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不可有临时思想短期行为。要重点做到“六个结合”, 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616 对口支援工程” “11 对口帮扶工程”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单 位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 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 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