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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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监察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  XX年上半年,区监察局在市监察局和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总体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为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政令畅通。通过走访区府办了解关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督促制定完善对进驻单位的管理制度,确保权力运行监督不留死角;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协助区府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全区各处级单位制定《责任分工》,加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5月份组织9个检查组对全区59家处级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 ‎  (二)积极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做好跟踪督办和效能监察工作。一是参加4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二是重点关注“2.15”火灾亡人事故问题整改和善后ww工作,对国有企业相关资产管理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梳理;三是加强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效能监察,对不满意件情况跟踪问效。同时落实区委领导要求,联系区网格办,完善追责问效考核工作机制。   (三)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一是关注职能部门完成中央关于国有土地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联系区建管委,了解中小河道治理开展情况,督促推进“河长制”工作;三是制定本单位文明城区创建方案,完善组织领导,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和巩固国家卫生区等工作;四是协调落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到我区开展基层调研工作;五是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 ‎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纪律执行。将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区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堵漏建制工作,不断增强全区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会议费用、公务接待、公款购买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以及公款旅游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使监督工作常态化。三是通过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编制《xx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汇编》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提醒,明确政策界限,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做好预防腐败相关工作。今年1-5月,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09件,其中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信访件23件。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6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5人,共立案18件,结案22件,处分21人,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参与“天网XX”行动,对一名长期外逃的干部协调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大追逃工作力度。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通过支部学习、日常教育等方式,牢固树立监察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做到对标看齐。三是加强各类业务培训。上半年,组织委局领导干部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培训共22人次;组织全区基层监察干部近120人次参加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充实监察力量,通过严格规范程序,全力做好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换届调整工作,为今后充分发挥这两支队伍的作用提供保障。 ‎ ‎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区监察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xx市XX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府重点工作,将行政监察、行政责任追究、严肃行政纪律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围绕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五违四必”治理、以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的窗口服务质量提升、桃浦科技智慧城重大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等今年区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领域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有偏差的坚决纠正,促其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   (二)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职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严肃追责;完善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监督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落实信访分级分责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分级分责督查工作,认真督办市交办信访事项,积极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化解工作;抓好“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 ‎  (三)加强对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作用,严肃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梳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效能投诉、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为民服务和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或区府重大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检查单位向基层延伸,加大检查频率,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紧盯作风建设问题的新动向、新形态,定期研判,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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