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 37.5 KB |
- 7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最新医保局2020年关于扶贫工作总结
最新医保局2020年关于扶贫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准扶贫工作精神,郊区医保局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助力我区打赢脱贫攻坚仗。现将20xx年度区扶贫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医保精准扶贫工作领导 区医保局成立扶贫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安排一名副局长专职负责,安排一名专人负责对接各项工作。明确年度工作职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医保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市社保中心、江北三镇医保办和部分镇村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进一步梳理医保行业出现的各类问题,重点解决政策对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建立江北三镇医保微信群,将市社保中心相关办事流程和科室电话在群内公开,邀请各科室负责人入群,实现了市、区、乡和村四级工作人员直接交流,随时解决投诉,并对新申领的社保卡实行群内远程激活,方便群众使用。多次提请市医保局组织市社保中心及枞阳县医疗保障局召开江北三镇医保政策衔接会议,就政策调整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协商解决。加强宣传,引导参保。通过在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宣传基本医疗、大病、健康扶贫、特殊门诊、一站式结算等政策,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多途径向贫困户宣传城乡医保知识,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认可度,提升参保自觉性。 二、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资助 20xx年全区财政代缴参保费用521.86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人数为23721人,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为16054人。江北三镇现有2014、2015年已脱贫居民6492人,绝大多数已自觉参保。经过多次调度和督查,通过大数据比对,乡镇医保专干专职对扶贫办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局,残联确定的贫困人口、其他贫困人口进行核准落实;对户口外迁、死亡、学生医保没法进行登记的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反馈至扶贫办并要求扶贫办对人员信息进行修改更新,确保了贫困人口100%参保且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对梳理名单后的剩余34名未参保居民也在劝导下完成参保。鉴于扶贫系统人员动态管理的情况,对超过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新增的贫困人口为参加当年度医保的情况,医保系统完善了实时人员信息修改、变更等功能,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三、认真落实“351”、“180”政策 截止2019年10月底,全区贫困人口共计住院及慢性病门诊14863人次,其中门诊慢性病11674人次,医疗总费用32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52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金额340万元,医疗救助支出金额80万元。其中“351”政策享受3027人次,财政兜底支出金额251万元;180待遇享受11108人次,政策支付金额89万元。贫困人口普通门诊8524人次,医疗总费用4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金额10万元。前期摸排了贫困人口中有慢病但没有慢性病卡的人员名单,先后于7月下旬、9月下旬和11月上旬多次组织市立医院专家进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第一时间办理慢病卡,共计发放442张。切实保证贫困人口的“180”政策享受到位。 1. 确保贫困人口享受“一站式”就医结算 2. 不断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联系,强化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及时与重点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摸清底数,简化流程,按照救助对象的范围、不同对象的救助比例救助的原则、结算的程序和最高上限进行救助。充分利用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更有效地夯实医疗救助的工作基础。兼顾市级、镇级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对市辖内所有二级医院开放,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重点救助对象实行先住院、后结算,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算,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1. 五、存在问题 2. (一)我区没有设立区级二级综合医院,贫困人口病人351健康扶贫政策不能全部落实。没有区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卫生院的医疗枢纽功能发挥不出来,村卫生室服务与居民感受严重脱节,直接造成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低下,健康脱贫工作没有抓手,三医联运机制难以建立。民营医院由补充作用变成主导作用,也不利于政府发挥办医主体责任,更不利于医保基金的管理。 3. (二)江北三镇划转后,出现了医保、救助政策衔接不上、对象划分不清、救助资金不足以及办公人员严重缺乏的现象。 4.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5. (一)积极做好贫困人口2020年度参保代缴工作 6. 2019年8月22日,我局联合区财政、税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郊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确保贫困人口和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并由财政代缴参保经费的目标。其中贫困人口参保人员由镇村核实后报区扶贫办审查确认,必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江北三镇的缴费方式由过去的镇村统一收缴过渡为以居民成立家庭账户、并以家庭账户为单位由区税务局进行统一扣缴,就是为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9月18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强调引导居民参保就是目前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形成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强大合力,保证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镇村将2014、2015年已脱贫居民列为参保缴费的重点人群,工作人员提前介入,积极劝导,实行全部自愿参保。 1. (二)继续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人服务工作 2. 市医保局充分肯定了我区的前期有效做法,将进一步畅通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种证办理渠道,方便参保群众报销就医费用。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村医)掌握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范围和基本就医、购药、报销政策,结合扶贫、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人管理等工作,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进行初核。经初核后符合慢性病种申报范围且能提供病历资料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由各乡镇卫生院(村医)协助其整理资料,并于每月十日前报送至各乡镇医保办初审。具备资料者由各乡镇医保办报县(区)医保局汇总资料后于每月月底前完成鉴定并将结果及慢性病种证反馈至各乡镇卫生院(村医)。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种证办理工作,紧紧围绕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政策落实无偏差,工作对接无缝隙,确保对2015年底以来确认的贫困人口和按程序评估认定新增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对照“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及时完成贫困人口慢性病种证办理工作。我区一定严格按照统一部署,主动上门服务,认真健全机制,积极保障慢性病患者都能在第一时间享受了应享的医保政策。 1. 区医保局还将全方位地配合区级卫健部门做好区级医疗机构的规划设置,为全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实现2019年4月1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提出的“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主要是所有贫困人口都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的重要指示,确保全区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就医报销待遇,全面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