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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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XX年“质量月”活动总结
XX年“质量月”活动总结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函〔XX〕x号)要求,我站从9月10日至10月8日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意义;2、积极参加现场咨询活动;3、开展以①推进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建设,②强化《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贯彻落实,③推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④强化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⑤强化进场材料现场取样抽测,⑥强化《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x建质监[XX]第x号)等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活动。通过本次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广大建设工作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本次“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接到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函〔XX〕x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建质〔XX〕x号)文件以后,我站迅速开会进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本次“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意义、任务要求及需达到的目的。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 积极参加现场咨询活动 XX年9月10日上午,我站派三位工程技术专家参加了由市技术监督局牵头的连云港市XX年“质量月”活动开幕式及现场咨询活动。我们精心制作了两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图板,内容包括:质量投诉的程序、房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及现浇板裂缝小常识等,现场散发了近二百份宣传材料,并接受了25人次的现场投诉咨询,受到了参加本次“质量月”活动开幕式的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 我站从9月10日起分三个检查组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大检查(其中两个组查在建建筑工程,一个组查商品砼和管桩生产企业及在建市政工程),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建建筑工程 、检查总体概况: 共检查29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52万m2,其中住宅工程22个,建筑面积41万m2,公建7个,建筑面积11万m2)、1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8家管桩厂和在建市政工程。建议工程停工整改4项,开出整改通知书17份,项目经理扣分6份,总监理工程师扣分5份,抽检通知单4份,现场对工程主体结构随机抽测不同等级砼构件强度进行回弹以及对现场小直径钢材进行直径测量。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比较强,能依法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如建设单位依法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单位均依法在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多数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比较健全,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等制度落实较好;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基本到位。但在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部分建设单位不依法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指令性变更较多,重大变更(特别是涉及到建筑节能的变更)未及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批准,住宅工程开工前未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等。 (2)部分监理单位依法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不够,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检查把关不严格等问题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①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资格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固定,不到位的情况较多,有的达不到资格要求;总监不到位,少数工程总监为非土建类专业。 ②监理工作不规范: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照抄、照搬,无针对性;监理的日记记录内容较简单,不能反映监理工作内容和水平,字迹了草,仅记施工进度,未记监理工作情况;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和监理指令单混用,其结果监理现场要求整改的内容无回复,无监理复验签字;监理例会不经常,部分工地不是总监主持,会议记要整理成会议记录,有的甚至不发会议记要;监理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且有后补现象;旁站工作不到位,甚至不旁站;大多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的施工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未能及时编制相关的监理细则;一些监理机构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相关内容未列入监理规划和细则中,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核;部分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把关不严、走过场。 ③原材料进场报验把关不严:主要表现为有的工程水泥、钢材、保温材料进场在抽样复试结果未出来前违反规定批准使用,对场外加工的小直径钢筋把关不严。部分见证取样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④对主要工序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签字把关不严:主要表现为少数监理部位对桩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主要工序和分部工程验收无结论性意见或措词含糊,且用非法人单位印章。 (3)部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有关质量文件贯彻、落实不及时;项目经理不到位;有的安装质量检查员没有上岗证;材料及工序报验不及时,不能做到与施工同步,给过程控制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及养护不符要求;没有按要求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不重视、走过场。 3、工程实体质量: 从随机抽查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情况看,工程施工质量总体是好的,并比往年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 (1)混凝土柱梁节点较顺直,板底平整、光洁、密实,未见露筋、孔洞、裂缝,施工缝处无夹渣,现浇板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要求对于现浇面在初凝与终凝前各进行一次毛面处理,既保证了现浇面的平整度又减少了空鼓、裂缝的出现。 (2)砌体:砌体工程中,应该说总体水平还可以。墙面平整,砌体砂浆饱满度基本得到控制,水平灰缝较均匀,砂浆目测强度和报告强度检查基本能相对应,另外墙体开槽现象较少。 (3)质量通病治理:各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在工程实体中得到一定贯彻落实,如:厨卫间砼止水带的设置,洞口过梁的设置,填充墙的抗裂措施等等。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项目中开间尺寸符合率较高,地面标识较清楚。 虽然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总体较好,但是这次大检查中有的工程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不足之处,如:砼构件有跑模、胀模现象,拉结筋后植现象仍较普遍,厨卫间现浇板预留洞四周观感差,钢筋保护层控制不严,砼砌块龄期不足就使用,不同材料混砌等。 质量通病治理在实际中贯彻落实不到位。如砼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砼砌块等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5米时中间未增设构柱,砌体无约束的端部未设构造柱,对于外填充墙未按规定使用三排孔砌块,拉结筋未预埋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未完全达到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的目的。主要原因是各方责任主体对分户验收工作的认识深度不高,对有些具体内容理解不透,检查验收不认真、不仔细,甚至弄虚作假、走过场,根本不进行实查、实测等。比如有的工程卫生间蓄水试验、外墙淋水试验还没做,分户验收合格证已经贴到墙上了。还有就是对开间尺寸比较重视,但对观感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项目不重视。比如有的工程卫生间渗漏、地坪空裂很明显,但分户验收也通过了。 安装工程与土建配合较差,存在通病问题较多,主要有: (1)给水PP-R管道直接埋设结构层内,留槽随意,施工不规范,PP-R给水管接头熔接质量控制不好; (2)管道支架安装在空心砌块上,没有加固措施; (3)高层建筑排水塑料管阻火圈安装不到位,防侧击雷措施落实不到位,均压环焊接、金属外门窗接地支线留置有遗漏; (4)电气配管施工质量不到位,PVc电线管有断裂,jDG电线管有锈蚀、接头松动接地不可靠,焊接钢管、镀锌电线钢管接头有直接对焊,消防电气配管覆盖层厚度不够; (5)等电位接地施工质量不到位(有的设计不明确); (6)防排烟系统的砖砌正压送风风道内表面没粉刷,执行器配管放在风道内,排烟风管法兰连接不严密。 4、现场抽测情况: 通过对在建工程的实体砼强度抽测、现场钢材进行直径测量和资料的核查,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比如: (1)部分工程砼碳化深度过大(碳化深度在3.5-5.0mm之间)。 (2)同条件试块养护地点没有放在同期浇注的结构实体旁边,而是放在其它地方单独养护,工地送检的同条件试块没有按600℃·d所对应的龄期送检,个别工程标养试块商品砼生产厂家养护。 (3)小直径钢筋场外加工比较多。工地现场所使用的箍筋和现浇板筋(包括Q235和HRB400两个强度)主要规格有6mm,6.5mm,8mm,10mm这四种,场外加工后的钢筋明显偏细:6.5mm的Q235钢筋最细的只有5.5mm,8mm的HRB400钢筋最细的只有6.5mm左右。加工后钢筋的机械性能受到很大的影响,延伸率明显降低,这样的钢筋用在现浇结构中,将大大影响结构实体的整体性能。 5、工程资料方面: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多数责任单位能认真执行国家材料见证送检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材料送检旁站记录清楚,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也基本能做到经培训后持证上岗,进场常规材料基本能做到先检后用。但部分小区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配备的见证取样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见证取样工作的展开,有些工程试块强度较高,未能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该检测的安装材料有的没有检测,有的重要部位没有隐蔽验收记录(人防要求);对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审查不够、不严谨,特别是对建筑节能原材料复试未按规定和文件执行: ①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未做到先检后用,少数工地外保温已施工完毕还未见到材料复试报告,变更手续及程序不符要求; ②保温系统组成材料质保资料不齐全,不具备省级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型式检验报告、耐候性试验报告和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等; ③保温系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参数不全,如锚固件未做现场抗拉拔试验; ④少数施工单位无节能施工隐蔽性工程检验记录,未按要求进行工序质量报验,部分工程未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记录不齐全; 6、信息化建设 参建各方对信息化的使用认识不足,决大部分工程项目没有实施信息化,或都仅实施拔号上网,速度太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更不能做到网上报监、网上监控,给监督工作信息化带来难度。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人员配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试验室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管理机构较健全,基本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标准规范基本齐全,使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总体上说,老厂在管理上要优于新厂。 存在问题:试验人员专业技能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存在配合比管理混乱、试配记录信息不全等现象。技术交底、合格证签发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健全,与用户勾通渠道不畅,有的管理体系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 2、设备和设施情况: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具备了生产所需的工艺、试验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工艺流程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工艺操作规程基本能满足要求并得到有效运用。 存在问题:少数预拌混凝土企业对设备保养和维护记录也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未能体现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控制措施。电脑配料系统无法保留混凝土配合比生产数据,不利于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及发生计量事故后的调查溯源。 3、原材料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在逐步加强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强拌和楼生产与试验室的联系,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并按批复检等。 存在问题:不少企业原材料存放无隔仓、无标识或者不规范。原材料的出入库管理不到位,不能追溯。生产台帐有待进一步健全。 4、实验室管理方面 基本情况: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材料试验和混凝土过程质量控制的需要。混凝土强度记录基本齐全;有水泥、砂石原材料试验台帐;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存在主要问题:个别企业存在原材料的送检偏少;原材料的复试检测项目不全;粉煤灰、外加剂检测设备不完善;试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信息不全或不及时;标养室、成型室的温湿度不符合要求;原材料的留样偏少或不符合要求;试验原始数据有涂改、作假现象等。 5、信息化管理方面 按连建质(XX)140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管桩厂推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目前,基本已经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其中:融锦、金达、润丰安装全球眼并与站平台搭接;港加、苏锦、恒美达、久和、富佳、天健、城泰安装了电信,利源、同达安装铁通,新电安装了网通,东盛安装了移动均未与我站的平台搭接。中港、港龙、广厦、港口正在安装或洽谈之中。 6、筛砂设备 筛砂设备基本已按要求进行安装,但按要求正常使用的极少。 (三)、管桩厂 大部分管桩厂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无企业试验室或部分试验设备当作一种摆设,试验室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业务素质较低,根本谈不上正常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质量自控。由于大部分管桩厂实验室不能正常开展检测,其生产过程中存在原材料不复试、混凝土无配合比、无自检用的混凝土试块、未进行成品的出厂检验等现象,除东浦、金柱、天豪、朝阳等几家能够提供一些台帐资料外,其他厂家根本提供不出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外来管桩的冲击。由于市场的萧条,外来建华管桩的进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家分分压价,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导致各家降低成本,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几个小的管桩厂现已暂停生产,同时增加了我们监督管理的难度。 信息化管理:按连建质(XX)140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管桩厂推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的要求,连漂管管桩厂已安装全球眼且与我站平台连接,红旗管桩已上网安装监控设备但未与我站平台相连接,东浦、金柱、天豪已建立了内网,朝阳、金宝、新东未安装。 鉴于目前我市管桩市场混乱状况,我们强烈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一是对现有管桩企业的资质进行全面重新考核和认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二是尽快出台外市进连管桩生产、施工队伍的管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管桩市场的稳定 (四)、在建市政工程 通过监督检查,总的来看,几年来,经过各方的努力和专项整治,受检项目的质量、文明施工水平都有不同程度改善。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过去存在的老问题现在还没有很好的解决,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较普遍。建设单位基本上能做到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但是普遍存在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多数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现象。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普遍较多: (1)监理单位违反规定,将总监委派到多个项目监理部任总监; (2)项目总监不到位,擅自变更监理部人员,未有相关手续,部分监理工程师不具备任职条件 (3)监理日志内容不详,且无相关责任人签字,存在代签现象;巡视和平行检验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不去复查,随意签认; (4)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把关不严,检验频率不足,甚至不进行进场复检; (5)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施工单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项目经理兼任多个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到位,项目部的主要人员与投标书不符,配备人员不足; (2)工程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整理以及工程资料缺损。 (3)违反工序施工规定,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工序在未通知监理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工程师到场核验的情况下即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4)同条件试块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放置养护; (5)施工单位对部分分项工程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如二灰碎石拌和料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等。 4、工程实体质量: (1)山场碎石土回填,回填粒径偏大,未严格分层回填,压实达不到要求,未进行自检就进行弯沉检测。非机动车道填筑质量回填含石量偏低。管道两侧未严格按要求回填,回填粒径较大,甚至带水回填; (2)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不够,洒水养生不够,导致表面松散以及浮尘较多; (3)大小井、排水沟渠砌筑质量较差(特别是外墙根本达不到浆砌片石要求),山土回填中经载重车辆碾压后将井框压碎。 (4)附属设施施工不精细,细部环节处理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意见 通过这次大检查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参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我站。从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问题比较多,因此,下一步我站要加大综合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管理。 同时就我市在大开发、大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提出如下措施: 、监督人员要加强各方面自身建设,学习各种规范、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监督业务水平。 2、要改变工作方法、强化质量监督执法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 3、要转变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并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对工程中检查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监督人员要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和违规行为处罚通知单。 4、要经常性联合组织职能部门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开展执法大检查、评比活动,及时对检查情况通报、上网公示、加大执法宣传工作和力度,坚持查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 2008年10月9曰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