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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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1510字范文
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1510字范文 一、出台背景 当前,居民在外餐饮消费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千家万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围绕着餐饮业的质量提升、监督管理、服务、发展、布局等做出了规划性的指导。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政策引导、产业扶持和品牌引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创新监管理念与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县餐饮业更好更快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消费更安全、更健康、更满意。 四、出台意义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是贯彻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抓手,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做到源头可控、问题可溯、责任可查,加快推进“食安”建设,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让群众吃得放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五、主要内容 到2020年,我县餐饮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餐饮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一)重点餐饮领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以上比率达到80%以上,“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 (二)餐饮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应量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比率达到98%以上。 (三)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0年公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四)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到2020年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以上餐馆等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达到80%。 (五)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到2020年底,我县创建1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4家以上、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30家以上、示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6家以上,创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家。 (六)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到2020年,县政府所在地柴家门镇、郭城驿镇、河畔镇各建成1个小餐饮规范化市场(街、广场)。 (七)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实施“农餐对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把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强化政策引导。发改、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府支持政策,从投资、财政等方面加大对餐饮业发展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开展督导考核。要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厉行节约,大力倡导餐饮业开展“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全面、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真实状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