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例三篇与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例三篇与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例三篇与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例三篇 ‎【篇一】‎ 各国土资源所、机关有关股室(队、中心):‎ ‎**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106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的通知》(饶国土资字(**)16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 各国土资源所、各股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严防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巡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国土资源所、各股室要结合矿山开发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本辖区矿山动态巡查,并组织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非法勘查开采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大矿山巡查监控力度,严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违法违规突击生产,防范违法勘查开采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明确职责和任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国土资源所、各股室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对紧急重大安全信息,做到急事急报,要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复查和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涉土涉矿重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突发性事项要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国土资源所、各股室要进一步研判本辖区自然资源领城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标排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认识上再深化、在责任上再夯实、在行动上再加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人民的生命线、发展的保障线,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环境,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周年。‎ ‎【篇二】‎ 各村、各部门、各企业:‎ ‎** 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我省一系列重大活动即将举办。根据上级文件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周密研究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站在安全生产第一线、最前沿,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广大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突出抓好旅游、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旅游场所、景区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深入分析研判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车流、客流形势,紧盯客车(船)、旅游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水域),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长距离、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扎实做好铁路沿线企业及供热、供油、供汽、供水等输送管道及电力、通讯线路的安全排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共同维护铁路安全运行。要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从 9 月 18 日起到 ‎ 9月底,要按照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扎实搞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各类风险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篇三】‎ 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在建施工单位:‎ ‎**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周年,届时党中央、国务院将隆重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别重大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假期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以下简称“两节”)间隔时间和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层级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两节”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局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一)道路运输方面:一是要突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乘客行包检查关、客车安全例检关、客车出站检查关;二是要狠抓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三是要突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控,遏制农村客车超载、超速、超时段行驶;四是要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凌晨2时-5时客运车辆停止运行制度;五是交通运输稽查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节假日路面管控。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六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学习,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 ‎(二)城区公交方面:一是企业要落实领导带班的日巡查制度,加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的安全防范,加大旅客及其行李物品安检力度,对人员密集地段和公交运营指挥、调度控制中心等重点部位要增加安防力量,确保公共交通安全;二是企业要切实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全部车辆有效使用车载终端,灭火器、应急锤配置合理、齐全。要保证在断气、断电的情况下,车门能通过手动开启,使乘客在紧急状况下可以迅速疏散;三是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和停车场应按要求配备视频监控、消防设施、通讯器材和值班人员,严格实行出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维持停车秩序,维护场站设施,确保场站出入口畅通,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疏散;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学习,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在收车进场及发车出场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三)危品运输方面:道路运输管理和交通运输稽查机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进一步强化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常压罐式车辆应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督促企业严格危化品运输线路的审批,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四)水路运输方面:一是要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水运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水运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渡口码头、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船舶消防和救生设备的保养、配置情况,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水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客渡船载客行为,严肃查处载客船舶超载、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四是要加强船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改善船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健全船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运安全无事故。‎ ‎(五)建设施工方面:要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的规定;要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规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要以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为重点,严密组织施工,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措施,严格监理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全面掌握恶劣天气动态,及时跟踪,指挥到位,措施有力,确保施工安全。‎ ‎(六)路桥运营方面:一是全面检查农村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路沿线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以及地质复杂路段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灾害频发路段增设和完善防护措施的情况;二是检查汛期道路、桥梁的养护施工管理工作,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及沿线边沟、排水设施的完善、规范工作;三是检查汛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可能出现滑坡、坍塌的路段以及涉险桥梁、隧道抢险工作预案的制定、抢险队伍的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 ‎(七)综治**方面:一是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重要目标的巡逻检查和值守,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严防恐怖破坏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货运物流企业和客运站行李房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托运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摸排、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和谐稳定。‎ 三、落实安全责任,开展隐患排查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企业,行业监管机构要坚决执行安全管理“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规定要求,同时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约谈。局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安全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带班值班,做好应急准备 局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行业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领导带班制度。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努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各工业企业、能源企业、通信企业:‎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企业认真遵照执行。‎ 一、做好隐患自查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做好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摸排工作,查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与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做到不留隐患 ‎1、各工业企业、能源企业、通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排查管理各项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一般伤亡事故的发生。‎ ‎3、掌握本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及措施,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率达到100%。‎ ‎4、全面排查本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不留死角。‎ 三、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天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周进行1次全面排查,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至少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月进行1次全面排查。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在“中秋、国庆”假日前,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和整改。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整改。‎ ‎3、“中秋、国庆”节期间,各企业要坚持安全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值(带)班,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我局将不定时对各工业企业、能源企业、通信企业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篇二】‎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全欢乐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安全监管,层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节日特点,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 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并抓好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要紧盯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突出国省道以及农村山区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道路要加强动态检查。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加强餐饮娱乐、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车站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突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篇三】‎ 各县(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长假将至,群众出行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8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抓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分析研判国庆节、中秋节安全生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节假日期间的督导检查、明查暗访、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管控 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国庆节、中秋节群众出行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是要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加快推进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人流量。三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文物建筑、学校车站、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紧盯重点行业,全面抓好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对存在风险大的矿井,要派人盯紧守牢。非煤矿山要强化领导值班带班责任,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事故,露天矿山防“一面墙”开采、松石滚落、排土场坍塌,尾矿库防垮坝、溃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二是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高度关注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延伸开展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集中力量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管控,及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三是要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旺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化 ‎“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是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市乐业县乐业大道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9·10”隧道坍塌较大事故教训,盯紧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五是要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钢铁煤气、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的风险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六是其他行业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防控,绝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经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密做好防范,有效应对森林火灾和秋汛等自然灾害 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各地区和各部门防灭火责任,在入山要道、交汇路口、重点景区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督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有林景区等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嘹望员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取暖、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加强火案侦破,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完善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假日期间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会商,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并确保传达到基层一线,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遇有险情立即组织员工、游客、群众等撤离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宣传预警,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气象、人流、车流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抓住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公开曝光,真正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警醒重视,推动解决面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滚动发布天气、交通、景区客流、森林火险等提示信息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做好消防、交通、旅游安全和森林防火等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技能。‎ 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带班领导不仅要在岗在位,还要查铺查哨,组织值班人员每天一会商,针对台风、强降雨、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加强与应急、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对各地区和重点单位节假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擅离职守、迟报漏报信息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应急物资装备准备,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