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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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供参考

2020 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供参 考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指导意 见》及《2019 年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要 求,为了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打造“枫桥经验”样板, 县司法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百姓说事点”是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产生的,是“枫桥 经验”在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的重要举措。“百姓说事点”是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为百姓搭建 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通过这个便捷的平台,畅通百姓的诉求表 达渠道,就地解决问题。通过“百姓说事点”的创建,能够实现居民 自治良性互动。实践证明,“百姓说事点”的创建是加强基层社会治 理的有效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是推进基层社会治 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二、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全 过程各方面,确保“百姓说事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坚持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 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人民群 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百姓说事点”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传统和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在“百姓说事点”的日 常工作中要把中华传统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着力预 防、化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努力促进“百姓和顺、城乡 和美、社会和谐”。 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推进“百姓说事点”规范化建设 1、在巩固县原有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县局决定在每个乡镇打 造 2 个百姓说事点示范点,不断加强“百姓说事点”规范化、标准化 建设。统一制作上墙信息处理流程,制作统一规范的调解文书,配备 相应的电脑、卷柜、专业调解书籍、调解桌椅等办公设备,加大资金 投入力度,加强全县“百姓说事点”软硬件建设,努力做到建设一个、 规范一个的要求。同时积极促进具备条件的“百姓说事点”向个人调 解室过度。 2、计划在加强对“百姓说事点”硬件设施投入的基础上,同时 加强对人员队伍的建设,注重选择乡贤社贤、特别是从党政机关尤其 是政法机关退休的人员中党性强、热心公益事业、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的同志参与到“百姓说事点”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懂政策懂法 律的优势,既能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又能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 “百姓说事点”调解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础法律素养和 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 解员(信息员),为“百姓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室融合发展创造条件。 (二)充分发挥“百姓说事点”的职能作用 “百姓说事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解决基层人民群 众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要重点通过以下 5 方面发挥职能作 用。 1、社情民意收集点。要注意收集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 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通过 “百姓说事点”反映出来,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提供参考。 2、矛盾纠纷化解点。要注意通过"百姓说事点”积极搜集民情信 息、化解矛盾纠纷,以其更早掌握信息来源、更贴近群众、更让群众 乐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 定。 3、公共法律服务点。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 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既要懂法守法,又会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4、致富信息传播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 这一平台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聘请专家讲 解种养殖以及外出务工、就业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为群众提供生产 生活所需帮助和服务。 5、干群关系联系点。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 作人员经常到点上走访,与群众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 求,不断提升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四、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方法 要积极探索及时、便捷、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科学方法, 强化为人民服务,着力在以下 5 个环节上下功夫。 1、事前问事。村(社区)调解员每周到“百姓说事点”排査走 访一次,及时掌握“点儿”上收集上来的村(社区)的重点人思想动 态、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排査梳理结果报告给司法所, 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2.随时说事。说事点要开通“说事电话”,设立"说事记录本", 信息员每天在点上现场倾听百姓说事,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到说事点 来,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3、及时调事。建立“百姓说事点”内容登记制度,根据不同情 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员、 村(社区)调解员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答复,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 解决。 4、定期议事。对于群众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和事项,当场不能 解决答复的,司法所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其责成综 治、信访等部门或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明确办结时限,由司 法所负责定期向提出问题的群众进行反馈。 5、事后查事。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对各司法所“百姓说事点” 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办结事项要定期回访,对疑难复杂问题要 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督导,防止出现 偏差。 要通过“百姓说事点”这个阵地,积极搜集民情信息,化解矛盾 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努力实现“小 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维 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引导群众通过说事、议事、调事,自觉抵制不 良风气,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丰富和提升“百姓说事点”的 文化内涵,使“百姓说事点”能够在平安、法治的建设中发挥更大更 好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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