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公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疫防控方案
公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疫防控方案 各县市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工时间由企业自主决定。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稳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须到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报备,并签订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盘点原材物料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清单,并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潭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潭时间,并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办公室、车间、食堂等场地的通风、消毒、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工作,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四、加强对企业开复工的督促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对企业开复工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不得开工,确保企业防控措施到位。 五、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有序组织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和防疫物资的协调保障服务。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对每一家复工复产企业明确一名联络指导员,负责掌握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指导企业落实防疫各项措施,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物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不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