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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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模板3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模板 3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 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 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 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 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 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 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 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 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 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 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 每天 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 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 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 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 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 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 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 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 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 紧急报告制度,拨打 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 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 12:00上报情况。市内 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 85061282),市政轨道交 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 85713560)。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 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 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 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 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 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 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 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 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