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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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方案范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指导方案范文 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 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 任,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 定此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精准施 策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之以恒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 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发挥药店的“前 哨”作用。 二、工作任务 1、落实疫情期间防护物资的准备工作,做好口罩、消毒液、 酒精等物质储备。 2、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开 展员工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3、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等防护物品,每天营业前须对从业 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视疫登记情形势变化 对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4、进店购药人员应佩戴口罩。对进店顾客须进行扫码(登 记)、测温,对测温发热者立即拨打疫情举报电话 0432-65223805。 5、加强药店日常防控措施,可在店内设置隔离带、隔离台、 隔离区等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 进行交易。 6、每天对场所进行消杀和通风,重点做好登记物品、收银 台等部位的消杀。 7、做好购买“一退两抗”药品(详见附件 1)的顾客实名 登记,特别是境外和重点地区返(来)吉购药人员实名登记。并 将登记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分局。 8、严格遵守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 消毒用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 9、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不作虚假宣传,不囤积 居奇、哄抬物价。 10、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 解读和宣传,在药店营业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防疫政策 规定和工作要求。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对 销售的药品需实名登记的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上报,不准虚登、 漏登、瞒报、迟报。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测温, 按照防疫要求填写各项记录,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并做好留 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 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药店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 改的违反防控要求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依 规严肃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将定期进行通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