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区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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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区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8 年上半年区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 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55 人,累计解除 32 人,现在册 23 人(缓 刑 19 人,假释 2 人,暂予监外执行 1 人,管制 1 人)。全区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40 起,全部被法院、监狱采纳。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区 55 名矫正人员 均得到了相应的思想矫正、心理矫正和行为约束,没有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主要做法 1、加强业务培训。为了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上半年来局机关 每周五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在 3 月 18 日-19 日组织全 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 务水平,促进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完善了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和台账,对每名 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开展了教育培训、公益劳动等日常矫正工作,区乡 两级均确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课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 合我区实际,完善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 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 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二是根据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 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 罪服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三是规范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 不定期督查制度。今年 5 月我股组织人员对全区 5 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 次全面、细致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四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 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即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必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回 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销假。五是按月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 增强矫正人员的社全责任感。 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 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 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45 人,落实安置人员 45 人,安 置率达 100%;落实帮教人员 45 人,帮教率达 100%;无重新犯罪。 (二)主要做法 1、定期排查刑满释放人员。为迎接春节、两会、五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 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监管。通过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排查工作中对每 个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谈话,排查结束后,对排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思想不稳定、 有可能重新犯罪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帮教转化力度。利用刑满释放信息管理系 统,共核实了 7 名服刑在教人员。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对刑满释放人员建档 立卡,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走访谈话,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了无重新犯罪、 劳教。 2、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维护我 区安全稳定,我们对全区 45 名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生活表现、活动 情况都掌握清楚,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去向,落实跟踪帮教,逐步实现管理正规化、 信息化。区珠帘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经过技能培训、教育,使 4 名刑 满释放人员找到了生活出路。通过大量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区安置帮教工作 向前发展。 3、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5 号建议关于建立关爱农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长效机制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 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 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 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2、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全面 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湖南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矫正人员信息全部录 入电脑并开通手机定位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三是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 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 育,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四是经常性走访摸底和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思 想状况、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引导,矫正不良心理 和行为,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巩固和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 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和村组联络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矫正人员外出活动,加强与村 组沟通,了解矫正人员的活动规律及心理变化,做到时刻绷紧预防重新犯罪这根弦, 坚决从根本和源头上杜绝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3、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 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帮教管 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大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完 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信 息对接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工作,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 4、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 保障。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落实相关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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