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0年度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缴纳清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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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0年度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缴纳清理情况报告

司法局 2020 年度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缴纳清理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要求,县司法局党支部对党员组织关系及 2020 年度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缴纳清理情况 2020 年度,司法局党支部共有党员 22 名,其中退休党 员 2 名。合计收缴党费 9542.00 元。其中,1 名党员于 3 月 份转出,党费交至 3 月;1 名党员 6 月份转入,6 月开始缴 纳党费;1 名党员 8 月份转入,8 月开始缴纳党费。 二、党费收缴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局党组对党费收缴 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收缴 的相关文件,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主动 按月缴纳党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有序进行。 2.实行专人负责管理。根据上级相关规材料定相应措施, 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 确性和严肃性。 3.按规定足额收缴党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司法局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以党费重 新计算核定后的新标准进行收缴,保证足额收缴党费。 4.党费收缴账目清楚。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台账清 楚,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存根,统 计党费有报表,上缴党费有收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 组织检查。 5.定期进行党费收支情况通报。每年年底对本年度支部 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广大党 员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 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个别党员不能按时缴 纳党费,有时出现拖延、催缴现象。 县司法局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收缴的相关 文件,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的党性意 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收缴和管理党费的认识,进一步 完善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党费 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公司党支部党费情况自查报告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 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资本控股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 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党委按照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 〔2008〕3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 号)有关规定,认真 梳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党费收缴情况 公司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党费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 作。一是年初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 一般不变动。其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 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实行 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 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 不超过 1000 元。二是针对退休干部党员交纳党费经党支部 研究同意,可以少交。三是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 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四是公司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党员 都能自觉、按月和足额交纳党费。五是交纳党费后,公司党 员在《中国共产党员党费证》如实填写“缴纳党费金额”“缴 款日期”等信息,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收款人签章”栏中签 字或盖章。《中国共产党员党费证》由党员个人留存并妥善 保管,作为交纳党费的凭据。六是各党支部按每月收缴党费 的 100%统一上交公司党委的党费账户,党委每季度收缴的党 费按照 20%比例统一上交集团直属党委。 (二)党费使用情况 党费在经费使用方面,使用和下拨党费,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设 有党员教育费、困难补助费、党内表彰费、党员培训费和基 础设施建设费五个科目。同时公司完善党费使用公开工作, 将党费的使用明细逐条列出,并在公司年度工作会和公示栏 进行公示,确保全体党员了解党费的使用方向和使用金额。 (三)党费管理情况 公司党费由公司党建工作部代党委代为管理,严格有关 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党费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资产部 代办,由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委研究发布了《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 使用党费,持续加强对党费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形成书 面材料,确保党费管理工作安全、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整改措施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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